首頁> 司法焦點

杜紫宸誤信美魔女借帳戶給詐團  代價曝光

▲財經專家杜紫宸。(圖/記者鍾泓良攝影,2025.03.05)

▲財經專家杜紫宸。(圖/記者鍾泓良攝影,2025.03.05)

[NOWnews今日新聞] 有哈佛大學背景、從工研院退休的財經專家杜紫宸,去年遭爆出借銀行帳戶給一名帳號照片猶如「美魔女」的網友,卻淪為詐騙集團洗錢幫兇,當時他出面喊冤「防不勝防」,誤信網友是辛苦的單親媽才被騙走帳戶。但詐騙案被害人認為杜紫宸也是共犯,提出刑事告訴,雖然檢方不起訴,但有2名被害人對杜紫宸另外提起民事官司獲判勝訴,法院總共判賠156萬元,杜紫宸對此回應判決不合理,已經上訴。

依據法院判決,杜紫宸在2022年12月向銀行申辦帳戶,並申請網路銀行功能,12月27日將帳戶及密碼交給一名自稱「林靜怡」的網友,結果遭到詐騙集團利用,12月29日一名陳姓被害人匯款116萬元到杜紫宸帳戶,12月30日另一名鄭姓被害人匯款100萬元到同一個帳戶,之後款項立刻被轉出去。

被害人提告主張,杜紫宸將帳戶資料提供給詐騙集團成員使用,對於他們的財產損害也得負責;杜紫宸強調自己同樣受騙,交出帳戶密碼前再三詢問「林靜怡」是否詐騙,沒想到仍被利用,雖然造成被害人損失,但他沒收取任何報酬,歷經刑事調查並無不法,他還說被害人輕信網路訊息而上當,自己對於財產損失也有過失。

2名被害人分別對杜紫宸提告,陳姓被害人主張杜紫宸有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求償116萬元,法院照判116萬,認為杜紫宸將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的行為,違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很難認定沒有過失。

但鄭姓被害人求償100萬元,只判賠40萬,法官指出,鄭姓被害人輕信高報酬投資,輕忽投資詐騙風險,杜紫宸對素未謀面的陌生人提供帳戶及密碼,以致帳戶及密碼遭詐騙集團成員利用,比較雙方過失情節,認為鄭姓被害人的過失程度比較重,應負60%之責任,杜紫宸按40%的過失比例,應負擔的賠償是40萬元。 

律師陳又新分析本案有兩個層次,第一個是杜紫宸刑事無罪,民事為何判賠?關鍵是這類案件刑事必須是「故意」犯罪,杜紫宸證明他是被騙,就不會構成「故意」犯罪;但因為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過失」就足以構成,所以當民事法院認為杜紫宸出借帳戶這件事有過失的情況下,杜紫宸要負「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陳又新律師。(圖/翻攝臉書)
▲陳又新律師。(圖/翻攝臉書)

第二個層次則是,二個原告的判決結果不同?陳又新表示,雖然有一位被害人主張看起來是「不當得利」,但那只是他的其中一個主張,法院都是以成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作為賠償的理由,法院沒有認定成立「不當得利」。至於二者賠償比例不同,則是在不同個案中,法官認為被害人自己是否也「與有過失」,造成被害人要不要自行負擔部分損害的差異,不同被害人、不同被詐騙過程,有不同賠償比例是可能的。

杜紫宸對兩件案子都提上訴,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他說陳姓被害人的一審判決「大有問題」,二審一定會改判。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查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