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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也這樣?沈慶京爆戒護病房凌虐上銬

▲柯文哲因輸尿管結石,曾在4月2日住進戒護病房。(圖/記者劉松霖攝)

▲柯文哲因輸尿管結石,曾在4月2日住進戒護病房。(圖/記者劉松霖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今日下午為京華城案出庭,對於目前仍收押禁見叫苦連天,辯護律師蘇振文說,4月8日去戒護病房看沈慶京,發現戒護人員使用20公斤的手銬腳鐐,將沈慶京銬在病床上,非常不人道,這是凌虐人犯的行為,也是羞辱被告。

如果沈慶京受到這種對待,4月2日曾住院開刀的柯文哲,以及其他住過戒護病房的收容人,是否也有相同遭遇?

檢察官立刻批評律師講空話,依據規定腳鐐以2公斤為限,手銬重量不超過半公斤,兩個相加2.5公斤,看守所人員不可能使用20公斤戒具把沈慶京銬在病床上。

京華城案受命法官許芳瑜聽到也訝異,立刻追問蘇振文律師怎麼判斷戒具重達20公斤?蘇振文卻說,他當場拉過手銬腳鐐「覺得很重」,在現場的人一定會感到非常不人道。

許芳瑜對蘇振文說,剛剛沒講20公斤是主觀感受,請說明人道戒護方式應該怎麼做?蘇振文表示,戒護病房有門禁、戒護人員看守,也可以上鎖,用布條綁床就可以,不須用到手銬腳鐐,沈慶京的年紀和病況不可能逃亡。

檢察官姜長志忍不住回擊辯護律師,描述的情節太誇張,影響司法公正審判,監所管理一視同仁,檢察官和看守所都很注意被告的健康。

檢辯雙方今日多次互批,沈慶京與委任律師,爭執去年12月11日的偵訊筆錄不具有證據能力,因為他們在訊問結束後都拒絕簽名,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筆錄
沒有「受訊問人」簽名,不具法律效力。

為何拒簽?沈慶京爆料,當時他發現檢察官在筆錄上以括號方式,記錄他的眼神、表情、動作,讓他質疑「怎麼可以這樣寫?把這些字拿掉!」蒞庭檢察官姜長志不等沈慶京說完就插話:「胡說八道,等下回應」

沈慶京再嗆:「你當天在場嗎?憑什麼說我胡說八道?」委任律師徐履冰也加入戰局,罵姜長志「是你先打斷他!」雙方因此爆發短暫衝突。

沈慶京律師團認為,檢察官記錄被告回答時,夾雜主觀看法在訊問筆錄中,影響未來法官心證,同樣表情會有不同解讀,檢察官是法律專業,不是醫學專業、心理專業,沒資格現場判斷被告表情是什麼意義。

檢方當庭回應,詳實記錄沈慶京動作和表情,是因為他不斷表示身體不好,因此檢察官一邊訊問,一邊注意被告身體狀況,並做成文字記錄,提供日後聲請延長羈押和強制處分的判斷。檢察官的註記沒有跟被告的回答混在一起,可以清楚辨識,被告可以要求檢察官詳實記錄回答內容,但不可以要求刪除檢察官觀察的註記。如果沈慶京和律師仍要爭執那份筆錄的證據能力,請法院勘驗偵訊光碟。

台北地檢署控訴沈慶京花5250萬行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花1710萬行賄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換取京華城改建20%容積獎勵,以行賄罪、圖利罪起訴。

沈慶京始終無罪答辯,3月11日出庭還爆料檢察官林俊言「醫院逼供」沒錄影,引爆檢辯爭執;輪到柯文哲開庭時加碼驚爆,林俊言用行動硬碟有「不雅片」威脅他認罪。

沈慶京為了保外就醫,一直主張健康不佳,看守所環境造成他病情惡化,開始有高血壓、血便,還有6次全身發抖的情形。沈慶京說他不是怕死,但一天要看兩、三科,讓他感到很痛苦。不過台北地院在3月底仍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沈慶京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日(4月9日)駁回。沈慶京另外聲請具保停押,高院合議庭認為他的病況並不需要保外就醫,一併駁回。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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