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司法焦點
李威30萬交保 僅教「共犯」說謊難成罪

藝人李威2月24日四度約談轉被告,30萬交保▲(圖/翻攝畫面)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2-25 15:55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精舍運屍案,案情如雪球越滾越大,藝人李威夫婦都從證人轉被告,分別以30萬與15萬交保,出現重大轉折的關鍵,傳出有信徒偷錄音,錄下李威猶如「軍師」,在案發現場教其他人如何掩飾犯案過程,應付檢警訊問,因此他涉案層級升高,被列為傷害致死被告。
法界人士分析,教唆「證人」說謊,才有刑事責任,刑案被告說謊司空見慣,也不會因為被告不老實,就認定教他說謊的人也有刑責。
常見情況是,辯護律師為了讓被告無罪或輕判,要被告對自己的涉案程度輕描淡寫,但律師並不會因此犯罪,彼此「套招」屬於業務祕密。不能用來追訴。
就算是被告跟親友討論案情,教他躲避罪嫌的「犯罪導師」,也無須背負法律責任。
既是如此,李威如果只是跟同案「嫌犯」套好說詞,要求大家「集體失憶」,不講出誰涉案,為何被檢方認定犯罪嫌疑重大?
根據了解,他案發時在場目擊,沒出口「體罰」;但現場如果只有一名信徒接受王蕰指示,去施壓被害人,跟十幾個信徒同時圍在旁邊,是完全不同的案發情境,被害人受到「群體壓力」,才會對不合理跪拜的要求照單全收,在這種集體壓迫的氛圍之下,其他信徒全程漠視,也可能成為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