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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律師偷1萬賠5萬 失主賴帳讓她被罰2次

▲女律師因出國留學需要400萬元感到壓力大,在健身房運動時偷走別人置物櫃1萬3千元,事後倒賠5萬元,被害人卻不認帳。(圖/翻攝臉書)

▲女律師因出國留學需要400萬元感到壓力大,在健身房運動時偷走別人置物櫃1萬3千元,事後倒賠5萬元,被害人卻不認帳。(圖/翻攝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一名31歲女律師4年前去健身房運動,因為當時計劃籌措400萬元到法國唸碩士,身心壓力很大,見到別人的置物櫃有1萬3千元現金,居然下手偷走,事後她為了息事寧人賠償5萬元,但被害人拿錢卻不承認、也不出庭作證,無從得知她是否諒解,導致女律師認罪仍無法獲判緩刑,遭法院判處拘役,律師懲戒委員會再記女律師申誡,並要求上課6小時。

女律師出身於國內頂尖大學法律系,曾當過北京APEC台灣青年代表,以教練身分指導學弟妹參加WTO模擬法庭辯論世界賽贏回季軍,並獲選為「亞太地區最佳隊伍」。

女律師堪稱學霸,但人生並非無憂無慮,家中經濟需要靠她支撐,由於父親破產,每個月她要分擔2萬5千元的家用錢。

2022年7月7日中午女律師去北市信義區一家連鎖健身房,在更衣室發現別人置物櫃放了1萬3千元,臨時起貪念偷走;之後被害人發現並打電話給女律師,她立刻道歉,約被害人見面當場交付5萬元,希望把事情壓下來,不要讓爸媽或同事知道,也不要影響到出國留學的計畫,但最終仍沒把官司搞定,檢方以竊盜罪起訴女律師。

法院開庭時,女律師落淚懺悔,聲稱被害人收錢原諒她還擁抱她,但她沒錄音也沒要求被害人簽收據,只能提出當天見面前從ATM提領5萬元的銀行交易紀錄。

法院曾打電話查證到底女律師有沒有賠5萬元,被害人卻否認;3度傳喚被害人出庭,她從未現身,理由是要上班、要看診、這樣會打擾到她;法官請警察局幫忙確認,被害人還是不願意到案說明。

加上被害人求償金額中只列出精神慰撫金2萬元、報案交通費1千元、報案及訴訟損失工作費用2萬元,沒有算進健身房被偷的1萬3千元,因此法官認為被害人確實拿了女律師5萬元,才會放棄求償失竊款項。

儘管法院認定女律師有悔意、犯後態度良好,應該從輕量刑,但司法實務上,被害人願意原諒才有宣告緩刑的機會,本案最終判處女律師拘役20天確定,依照《律師法》規定,律師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應付懲戒」,上個月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女律師應予申誡,併於決議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陸小時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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