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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林岱樺涉詐助理費 今偵結起訴貪污重罪

▲林岱樺高喊政治迫害,南機站調查官舉手遮擋。(圖/NOWnews攝影中心)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6-23 14:14
[NOWnews今日新聞] 民進黨高雄第4選區(仁武、鳥松、大寮、林園)區域立委林岱樺涉嫌詐領助理費,2月21日在高雄地檢署複訊後100萬元交保,歷經檢察官後續4個月偵辦,今日偵查終結,以《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背信、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林岱樺等10名被告。
雄檢指出,林岱樺擔任第7屆到第11屆立委期間,明知表哥駱和明(前年過世)、大弟媳王瓊翎並未擔任她的公費助理,仍將兩人列入助理名冊,向立法院申報兩人薪資,13年來共詐領1473萬6549元;另外林岱樺的5名助理在她擔任第9屆到第10屆立委期間,不實申報加班費,合計詐領22萬8090元。
林岱樺涉貪起訴,將與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面臨相同窘境:如果貪污部分遭判處有罪,至少要關7年。北檢控訴高虹安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46萬30元,法院認定的犯罪所得「只有」11萬6514元,但因為高虹安涉犯貪污重罪,仍遭判7年4個月。
林岱樺的助理費詐領案若一審有罪,並不會喪失立委資格,但如果她和高虹安一樣「更上一層樓」攻取高雄市長寶座,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她必須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