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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尪涉賭重判 安以軒想動他存款1.9億遭拒

▲女星安以軒(左)在澳門富商丈夫陳榮煉(右)入獄後,嘗試提領他台灣帳戶1.9億元但屢戰屢敗。(圖/翻攝臉書)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6-11 11:39
[NOWnews今日新聞] 台灣女星安以軒與澳門富商陳榮煉已結婚8年,但2022年陳榮煉就因為在澳門涉嫌非法經營賭博、洗錢遭關押至今,夫妻分隔兩地超過3年,陳榮煉已在去年(2024)年11月遭判刑13年。近來有一份台灣法院的判決揭露,安以軒在陳榮煉被捕後半年,嘗試提領先生在台灣帳戶的存款1億9885萬卻遭到拒絕,將銀行告上法院,不過法官看過陳榮煉的澳門法院判決書後,認定他戶頭款項來自賭博集團的不法收益,因此判決銀行勝訴,可依洗錢防制規定繼續暫停陳榮煉的帳戶交易。
陳榮煉2020年6月在台灣某間銀行開設外幣帳戶,2022年1月因經營賭場涉及不法,遭澳門警察逮捕,2022年7月,太太安以軒向法院請求「確認代理權存在」,主張她和陳榮煉基於夫妻關係互為代理人,她可代理陳榮煉提領、使用、管理帳戶。

陳榮煉在外幣帳戶存有港幣5000萬2204元、美金20萬2283元,法院依據安以軒遞狀提告當天的外幣匯率,算出存款總額是1億9885萬8346元;民事訴訟必須依照「訴訟標的價額」繳納裁判費,以1.9億元計算,安以軒必須先繳165萬222元給法院,但她不服法官裁定這麼高的金額而一路抗告,2023年12月遭駁回確定。
安以軒決定改用先生的名義,單獨對銀行提告「返還消費寄託物」,但並未請求返還全部存款1.9億元,「只」要求銀行給付6萬4546美元(約台幣206萬),以支付房貸。

銀行主張,陳榮煉犯下澳門刑事法認定的「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洗黑錢」等罪行,已遭澳門法院判處在案,他對於本案帳戶資金來源是不是贓款,始終沒有合理說明,依據《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等相關法規,可以禁止陳榮煉提領款項。陳榮煉並非我國國民,沒有我國居留證,按照管制外幣條例規定,他必須「親自」拿護照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才能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但他「滯留澳門」無法處理。

法院審酌,澳門法院判決書記載,陳榮煉不法經營賭博、詐騙、清洗黑錢,將賭博集團不法收入混入他創立的「德晉貴賓會」,包裝成正當利益,再轉入陳榮煉的中國銀行帳戶「洗白」,並有部分款項匯來台灣的外幣帳戶,將鉅額港幣換匯為美金後購買外國債券;銀行是基於合理懷疑審查客戶身分、釐清金流正當性,因此判決銀行不須給付6萬4546美元給陳榮煉,換句話說,安以軒仍拿不到先生這筆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