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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明涉貪瀆案件關係人 已有5人離奇身亡

▲韓國總統李在明捲入多起貪瀆以及違反公職法案件,但身旁多名證人和下屬都在過程中離奇身亡和輕生。(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韓國總統李在明捲入多起貪瀆以及違反公職法案件,但身旁多名證人和下屬都在過程中離奇身亡和輕生。(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韓國總統大選落幕,共同民主黨候選人李在明當選第21屆韓國總統,立即於今(4)日早上6時21分(台灣時間上午5時21分)正式就職。不過,李在明在上任前就已官司纏身,過去擔任城南市長曾涉收賄貪瀆,擔任京畿道知事時曾被控違反《公職選舉法》與挪用政府公款等多項案件。值得注意的是,與李在明案件相關的關係人與證人,至今已有5人離奇身亡或輕生。

李在明涉及多項案件,過去擔任城南市長期間,曾被控利用修改合約項目造成城南市開發公社4895億韓元損失,並透過親信向民間業者透露城南市及開發公社內部機密,圖利民間業者。

後擔任京畿道知事的李在明,又因過去在城南市長任內涉嫌濫用職權讓親哥哥「強制入院」的案件遭控;事件可回溯至2012年6月在擔任城南市市長時,曾經指示保健所所長與精神科將自己的親哥哥強制送入「精神病院」,到了2018年地方選舉的電視辯論會上,他公開宣稱從未想過強制親哥哥入院,又因涉嫌發表不實言論遭控;該案於一、二審判決中皆被判為無罪,但二審對於李在明於電視辯論會上所發表的不實言論則判決當選無效並罰款300萬韓圓。最終韓國大法院將李在明所涉嫌的2罪名皆以無罪判定駁回上訴。

此外,李在明遭控於2021年12月競選總統時,在電視節目上散布假消息。一審被判有罪,遭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上訴後二審法院改判無罪,檢方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5月1日判決發回下級法院重審。

李在明收賄案涉案關鍵人離奇身亡

李在明捲入的貪腐以及違反公職職權案件眾多,韓國檢方與警方過去曾展開調查,直指李在明擔任城南市長期間,於2015年間在一處地產開發項目中,一家沒沒無聞的投資公司透過賄賂拿下標案,進而獲得投資額千倍的巨額利潤,李在明當時擔任城南市市長,但在李在明首次參選總統前,兩名涉案關鍵人物先後於2021年12月10日和21日身亡。

下屬與吹哨人分別輕生、暴斃

2022年1月,當時李在明首次代表共同民主黨參選總統,但被控於2019年9月任職京畿道期間,因涉嫌濫用職權和違反《公職選舉法》遭調查起訴,過去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時,涉嫌向民間業者洩露都更案機密,下屬也在遭檢方調查時輕生。但李在明公開否認稱自己不認識這位下屬,也沒有一起打過高爾夫,被檢方以「涉散布虛假事實」違反《公職選舉法》起訴。

李在明亦曾因代繳律師費案遭調查,2018年一名吹哨人李姓律師透過地方市民團體檢舉李在明私人律師在一起訴訟案件中獲得巨額酬勞,但錢並不是由李在明支付,而是由他人代繳,遭控違反公職選舉法;但這名李姓律師在2022年1月突然暴斃身亡,韓國檢警以及國立科學搜查研究院調查驗屍後研判是死於心臟病,這起吹哨人身亡案件一度在韓國國會掀起攻防。

李在明涉貪瀆案 前幕僚身亡遺書喊冤

李在明貪瀆官司纏身,根據韓聯社報導,李在明過去在擔任城南市長任內曾兼任城南FC球隊主席,涉嫌在2016年至2018年任內,吸引包含入口網站NAVER、斗山建設、CHA醫院集團等企業170多億韓元贊助。在2018年被正未來黨控告利用職務為上述贊助商提供建築審查、土地用途變更等私下便利。

李在明因涉嫌收賄遭檢方調查起訴,他在擔任京畿道知事期間的全姓秘書室長也被檢方調查,然而,在2023年3月9日,這名全姓秘書室長,被發現陳屍家中且留下遺書。

報導提到,全姓前秘書室長留下長達6頁的遺書中喊冤,強調自己是個認真工作的人,李在明被檢調追查收賄的時間點,他還只是個行政企劃局長,根本沒太多權限,卻成為檢方調查的對象,控訴檢調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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