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司法焦點
虐貓狂殺貓卻怕屍體 女友不想分手成幫兇

▲虐貓狂趙育慶殺貓卻不敢處理屍體,同居女友擔心拒絕他會破壞兩人關係,因此代為棄屍。(圖/翻攝臉書)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5-15 16:04
[NOWnews今日新聞] 「虐貓狂魔」趙育慶一審遭重判9年2個月,創下國內虐待動物最高紀錄,判決書揭露他殘忍殺貓卻不敢處理屍體,竟然推給同居女友莊潓欣,莊潓欣明知男友殘害生命,卻因為怕分手而不報警,還為男友掩飾犯行,協助棄屍遇害貓咪。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趙育慶2023年8月到9月間就涉嫌虐待大量貓隻,新聞媒體廣泛報導,加上寵物收養交流社團多方討論後,動物之家已將趙育慶列入拒絕提供認養的黑名單,他卻絲毫不知收斂,千方百計繼續認養貓隻再凌虐致死,在2023年11月透過網路認識莊潓欣交往同居,聯手「找貓虐」,趙育慶先上網物色貓隻,再要求莊潓欣出面認養。
莊潓欣明知男友要求認養貓隻的目的是虐待、傷害、宰殺,卻因為擔心拒絕男友會「破壞兩人關係」,遭到男友大聲斥罵恫嚇甚至痛毆,就配合趙育慶出面認養貓。
趙育慶領養後,對5隻遇害的貓都沒有正常餵食,再分別以:浴室蓮蓬頭敲打貓隻頭部,並調成溫度最燙的熱水沖噴貓隻;持油性殺蟲劑朝貓隻噴灑再點火引燃燒烤;持瓦斯罐敲擊貓隻頭部或身體;以腳踢踹貓的後肢;拉扯貓的尾巴;把貓的兩隻前腳拉起懸空,再逼牠呈現人類坐姿;將貓隻用繩索綁在電視讓牠掙扎勒脖等方式施虐。
趙育慶見到貓哀號,在旁邊得意訕笑,莊潓欣看到雖然一度阻止,但仍因為擔心趙育慶生氣報復,放任趙育慶繼續虐貓,導致5隻受害貓在領養不久後就死亡。
趙育慶殺貓卻不敢棄屍、埋屍,叫莊潓欣去處理。之後因為兩人租屋處鄰居曾聽莊潓欣抱怨趙育慶會打她,而且趙育慶會虐貓,因此報案,台北市動保處派人陪同莊潓欣將所有埋屍地點的貓咪遺體找出來,全案因此曝光。
北院認為,趙育慶犯《動物保護法》以虐待及傷害方式宰殺動物罪,他明知殘忍、暴苛的虐貓手段必定導致貓隻死亡結果,仍以此手段虐待傷害,顯見他一開始就有宰殺貓隻的目的。本案被害貓隻是趙育慶以不同方式向不同原飼主或動物之家認養,認養時間有別,施暴時間也不同,從5隻貓棄屍地點、方式都不相同來判斷,必定不是同時死亡,何況貓隻本來就是獨立生命個體,無法以單純財產客體看待,應該認定趙育慶對5隻貓侵害的法益不同,客觀行為及主觀犯意明確可分,分論併罰共5罪。
本案由台北地院法官宋恩同審判。他在判決中痛批趙育慶犯案動機惡劣性、情節嚴重性、手段暴苛性及所生危害重大性,可非難之程度均極高,尤其「對社會治安已造成巨大震撼程度」,實在無法以法定刑的中度、輕度論處,否則等同宣示「已想像不太到還有何比本案更為駭人的虐殺動物犯行」,也無法以本罪法定較高法定刑度論科,無疑是司法權蔑視立法者的顢頇表現。
宋法官認為,本罪法定最重刑只跟刑法毀損罪的最重刑相同,足見本罪法定最重刑有偏低的情形,對被告論處較高的法定刑,並不存在過苛之情事。
趙育慶女友莊潓欣也遭到起訴,法院仍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