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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重判!保母劉彩萱無期、劉若琳18年

▲1歲男童剴剴(左)遭保母凌虐身亡。(圖/翻攝林祐生臉書)

▲1歲男童剴剴(左)遭保母凌虐身亡。(圖/翻攝林祐生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前年(2023)9月接手照顧1歲男童剴剴後,凌虐115天造成剴剴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去年4月以凌虐兒童致死、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礙自由致死罪、故意傷害兒童致死共3罪起訴,北院開4次準備庭期間,劉姓姊妹都不認罪,今年4月底由國民法庭密集審理10天,開審第5天傳喚台大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呂立作證,他說剴剴有42處「教科書等級」的受虐型傷勢,還懷疑剴剴遭到性虐待,隔天劉彩萱改口認罪,劉若琳仍不認罪,全案在今日下午一審宣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

當審判長一唸出劉彩萱無期徒刑時,旁聽席民眾立刻有人鼓掌。

依據檢方調查和專家鑑定,剴剴生前遭布巾、束帶捆綁,頭部套水果網袋並以塑膠袋固定,全身瘀傷就像「棒球棍重擊」,長期營養不良導致免疫力下滑,還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適應障礙與依附障礙,身心嚴重受損。

對於保母姊妹該如何判刑,檢方指出剴剴672天生命有115天遭受凌虐,形容劉彩萱如「蜘蛛」持續施虐,甚至在法庭上裝病博取同情,建請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經醫師鑑定有認知扭曲與道德疏離,選擇順從並縱容姊姊的暴行,犯後態度消極,求處18年有期徒刑。

剴剴外婆無法原諒劉姓姊妹,也拒絕和解。外婆的委任律師認為,剴剴在115天內從健康活潑變成滿身傷痕、死於凌虐,強調姊妹是凌虐致死的共同正犯,請法院嚴懲。

劉彩萱的律師認為,劉彩萱已認罪有悔意,她對剴剴的死並非出於惡意,請求刑度下修為16至18年。劉若琳的律師認為,劉若琳未參與核心施虐行為,並非共犯,如果法院認定她觸犯凌虐兒童致死罪,請判10年1個月,如果只構成凌虐兒童妨害自由罪(未致死)」,請求判1年6月。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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