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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訴法釋憲今說明會 綠白舌戰轉戰憲法法庭

▲憲法法庭(圖/翻攝憲法法庭網頁)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5-12 13:55
[NOWnews今日新聞] 賴總統今年年初公布《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向司法院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案件尚未受理。憲法法庭在今日下午2點舉行說明會,聲請人由柯建銘等人代表、立法院代表為民眾黨團總召等人出庭。
全案起源於去年(2024)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行政院在今年1月2日通過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在1月10日議決覆議案,藍白聯手反對,覆議案不通過。民進黨團遞狀聲請暫時處分及釋憲。
憲法法庭公告今天下午2點說明會,邀請聲請人、關係機關及專家陳述意見,開放旁聽及網路公開播送。
司法院表示,目前收到的出席名單聲請人代表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吳思瑤及鍾佳濱,訴訟代理人陳鵬光、陳一銘及方瑋晨律師,關係機關立法院代表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及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訴訟代理人廖元豪副教授、黃昱中律師,專家學者為羅傳賢教授。
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等51名綠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主張憲訴法修法的立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在委員會時,修法議案未經充分討論,藍白即提出停止討論動議,或是根本未經任何討論,而黨團協商時,各黨團協商代表未經充分討論,甚至黨團協商未果,而由立院院長召開黨團協商會議時,亦未就條文內容進行實質協商就結束會議。
而院會中,未給予民進黨立委充分發言機會,更以不記名的表決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整個立法程序欠缺立法討論,民進黨方面意見表達受有顯不相當的限制,立院審議淪為多數暴力,且表決結果未落實公開透明原則。
另外,憲訴法修法侵害憲法保障的司法權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將造成憲法法庭實際上運作困難,乃至癱瘓。憲訴法修正案規定判決時參與評議的大法官至少10人、違憲宣告時同意的大官至少9人,這種在結構上採取高定額的判決評議門檻,又無配套補救措施,足以癱瘓憲法法庭運作,構成違憲,應做違憲宣告。
關係機關立法院日前以書狀向憲法法庭主張,本件釋憲案為「司法干預立法院議事程序」,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且立法院內部事項在不牴觸《憲法》範圍內,有高度自主決定空間,應受司法機關(包括釋憲機關)等其他機關最大尊重,如果本案開了先例,使司法或其他機關可以質疑、干預審查立法院內部運作,指點立法院如何解釋自己內部的法規、程序,將惹來無窮無盡的爭議。
立院也指出,憲訴法修法過程中,無人提出異議或反對;三讀會程序中,主席表示,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有無文字修正,均無人反對,才宣示三讀決議通過,民進黨51位立委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