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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誣賴雲林縣長張麗善賄選 遭判撤職

▲雲林縣長張麗善(左)遭調查官誣陷送茶葉賄選。(圖/翻攝白沙屯拱天宮YT,2025.05.02)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5-08 12:45
[NOWnews今日新聞] 調查局雲林縣調站前調查官陳文維,2022年偵辦賄選案時,教唆候選人誣賴雲林縣長張麗善送茶葉買票,調查局將陳文維報請法務部移付懲戒,懲戒法院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陳文維原本偵辦縣議員候選人蔡咏鍀賄選案,他懷疑另一件北港鎮長候選人蕭美文的賄選案有一批扣案茶葉,跟蔡咏鍀有關,因此提訊蕭美文的服務處主任林振義與蕭美文的姪子蕭嘉鴻。
陳文維明知蕭美文案的茶葉不是張麗善或蔡咏得贈送,卻在偵訊林振義、蕭嘉鴻以及蕭美文時,要求他們拖張麗善下水;陳文維還跟蕭美文明講,如果要救出羈押中的蕭嘉鴻和林振義,辦案層級一定要往上,「所以要把縣長張麗善一起牽扯下來」。
雲林地檢署以偽證、洩密等罪嫌起訴陳文維,至於公務員懲戒部分,懲戒法院開庭時,陳文維否認疏失,但法官調查後認定,陳文維違反調查局工作規定,用不正當方法指導並影響受詢問人供述,也沒有把這些調查行為呈報給上級核准,因此認定他有違失,影響公務員形象,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陳文維違失事證明確,考量他職司司法偵查工作,卻嚴重斲傷機關及人民對調查局依法公正、客觀執行職務之信賴,戕害司法威信,並影響司法權之正確行使,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本案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