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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販毒、詐騙共犯!律師涉洩密案猛增逾5倍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右1)建議,刪除律師羈押閱卷的重製權,減少洩密案。(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右1)建議,刪除律師羈押閱卷的重製權,減少洩密案。(圖/最高檢察署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律師張秉鈞、閻道至,還有「雞排妹」律師陳克譽等人,都被指控涉嫌洩密罪,像這樣的案例,近年發生不少次,律師禁不住誘惑成詐騙、販毒集團軍師!為了防止這種事發生,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建議,在重製卷宗增加浮水印,因為洩密的關鍵點,是被告律師在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有閱卷權。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指出,由於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可以在,偵查中羈押審查程序行使有「閱卷權」,成為偵查不公開的例外。

根據資料顯示,從刑案統計數字中發現,律師因洩密吃上官司,跟過去相比暴增逾5倍之多。2017年至今,約八年期間,共發生高達38件,而起訴27件、緩起訴11件。又以詐欺、組織、洗錢等類型次數最多,共有20件,佔比達52%;仔細看起訴的27件,以程序區分,聲押閱卷後洩漏資訊者,高達55%最多,第二名是陪同偵訊後洩密者占24%;而以行為態樣區分,72%是影印或拍攝卷證將資訊外洩者,29%則是其次則為口頭或抄寫等方式洩漏。

目前多數事務機,都可以設置內部使用、請勿外流等浮水印,戴旻諺建議,可考慮透過浮水印機制減少外流;同時可在法院閱卷室,設置「羈押閱卷專用手機」等設備,拍完照便能自動產生浮水印,並透過傳輸線,傳到法院提供的電腦,增加洩露偵查卷證的阻力。為了能有效減少律師洩密事件發生,戴旻諺點出關鍵,希望未來能刪除,辯護人在羈押閱卷時「重製」與「攝影」卷證的權利,改由檢閱、抄錄卷證,統一把資料抄錄在法院提供的抄寫紙上,最後再一起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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