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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共上校」辦不了!陸委會支持加嚴國安法

▲陸軍步訓部上校主任向德恩(右)涉遭退休軍官邵維強(左)吸收,自民國108年以每月4萬元收賄達56萬元,甚至簽署向中共投降承諾書並穿軍服合影。(圖/讀者提供)
- 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2025-05-01 16:43
[NOWnews今日新聞] 共諜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加嚴《國家安全法》,陸委會方面表態支持。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今(1)日指出,很多案例中都看到很荒謬的情況,他舉例前陸軍上校向德恩,加入中共的組織甚至還簽投降承諾書宣誓效忠中共,但《國安法》卻沒有辦法辦他,因為他只是加入,不是發起人,只能以收賄罪起訴,因此他認為現行《國安法》有必要修。
陸委會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詢問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加嚴《國家安全法》,有哪些部分是最優先的順序?梁文傑表示,《國家安全法》主管機關其實是行政院,牽涉到法務部、國防部、經濟部、數發部,當然也有陸委會,各立委提案行政院正在加緊腳步來凝聚共識,就陸委會而言,比較明確是《國家安全法》第2條,因爲只規定「為境外敵對勢力、為中共發展組織」,過去在很多案例發展組織的被判刑,參加組織的卻沒事,因爲《國家安全法》只懲罰發展組織者。
梁文傑舉例,向德恩他被發展組織,簽署效忠意向書,並拍照存証,因爲他是加入組織,不是發展組織,法院只能用收賄罪起訴,這狀況大家覺得很荒謬,因爲他加入組織卻只能以收賄罪偵辦,所以這部分要加強,發展組織不是只有懲罰發展者,也要懲罰加入組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