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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有逃亡可能!詐領助理費限制出境8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為立院助理費詐領案二審出庭。(圖/記者劉松霖攝)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4-24 10:06
[NOWnews今日新聞] 因貪污案一審有罪而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上訴二審中,高等法院裁定她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虹安一審時遭到限制出境,上訴二審後已超過強制處分期限,4月21日開庭時,檢察官重新聲請限制出境,高虹安只說尊重法院決定,辯護律師主張,高虹安從偵查以來都配合案件進行,不會逃亡,而且她沒有詐欺取財犯意,並非犯罪嫌疑重大,認為沒必要限制出境。
高院合議庭認為,高虹安因貪污等案件,經原審認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足認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法官指出,高虹安當過立委,現在是新竹市長,曾經留學,可認有豐富人脈、資源及相當資力可供逃亡海外。趨吉避凶,人之本性,在重罪追訴處罰壓力下,確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案件順利進行,司法權有效行使與被告居住遷徙自由權受限程度權衡,認有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必要,因此裁定自4月2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以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