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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罵憲哥拒登敗訴判決 更二審要他這麼做

▲館長(陳之漢)日前出席SWAG活動。(圖/記者吳翊緁攝)

▲館長(陳之漢)日前出席SWAG活動。(圖/記者吳翊緁攝)

[NOWnews今日新聞] 網紅「館長」陳之漢2019年8月開直播,痛批綜藝大哥吳宗憲「你吃洨」、「連屁都不如」,被吳宗憲告,館長因為不願將敗訴判決公布在臉書、Youtube,上訴到底,更二審今日判決,陳之漢仍得刊登敗訴重點,但不必在個人社群網路上連放3天,改在聯合新聞網「首頁頂部橫幅」刊登1天。

全案緣起於2019年8月5日,陳之漢不滿吳宗憲批評網紅沒素養、沒經過長時間養成,在直播中回擊三字經,還罵吳宗憲「你吃洨(閩南語,泛指精液)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你跟人家講前輩」、「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

吳宗憲提告,刑事部分,法院以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天,緩刑2年;民事部分,雖然判賠80萬已經確定,但對於館長是否該公開道歉,一、二審認為要,館長上訴最高法院期間,獲得大法官「救援成功」,憲法法庭判決強制道歉違反言論和思想自由,因此發回高等法院。

更一審改判館長刊登「判決要旨」,他得在臉書和YT頻道置頂貼文3天,承認自己對吳宗憲有侵權行為,要為吳宗憲回復名譽。館長仍不服再提上訴,最高法院去年(2024)10月判決中,認為如果要求館長登出判決要旨,違反他的真實意願,是不是違反「不表達的自由」?因此又撤銷發回。館長如果對更二審判決仍不能接受,還是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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