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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傳嫌犯資料 ?劉居榮涉洩密、違反個資法

▲涉嫌洩密給王大陸富少好友的台北市刑大專員劉居榮(中),複訊後20萬交保。(圖/翻攝畫面)

▲涉嫌洩密給王大陸富少好友的台北市刑大專員劉居榮(中),複訊後20萬交保。(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受理藝人王大陸報詐欺案後,涉嫌洩密給王大陸富二代好友游翔閔,新北地檢署6日指揮警政署政風室和台北市刑大搜索,劉居榮複訊後,以20萬交保。

劉居榮5年前破獲大宗海洛因,得過緝毒績效第一,這次捲入王大陸案外案,檢方認定他涉嫌刑法第132條洩密、刑法第213條公文書登載不實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第41條等罪嫌。

同案還約談邱姓、林姓兩名員警,原本是證人身分,檢方偵訊後,轉為被告,案由是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分別以5萬和10萬交保。

警方表示,王大陸上個月找游翔閔陪同,到北市刑大報案,聲稱遭詐欺300多萬。游翔閔提供警方疑似嫌犯的影像,劉居榮卻把嫌犯資料誤傳給游翔閔。

直到王大陸教唆游翔閔打傷Uber司機的案情曝光,劉居榮主動向上級報告,他曾誤傳資料。雖然警方目前認定,這和受傷司機為何被鎖定身分,沒有關聯,仍將劉居榮調離現職,靜待調查。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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