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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社群媒體新規施行 TikTok、微信獲許可

▲馬來西亞在2025年元旦起實施社群媒體新規,要求用戶超過800萬的社群媒體須申請營運許可。(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馬來西亞在2025年元旦起實施社群媒體新規,要求用戶超過800萬的社群媒體須申請營運許可。(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馬來西亞自2025年元旦起實施社群媒體新規,要求用戶超過800萬的社群媒體須申請營運許可,未遵守者將依法處理。中國騰訊旗下微信與字節跳動的TikTok已獲核發許可,但Meta旗下平台如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及Google旗下的影片分享網站YouTube仍在申請或審查階段。部分業者如X平台聲稱未達規定用戶數,大馬政府正在進行查核。

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為打擊日益增長的網路犯罪,馬來西亞新規定要求在國內營運且用戶超過800萬人的社群媒體與即時通訊平台,必須取得營運許可證,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發布聲明指出,即時通訊平台Telegram目前已進入取得許可證的最後階段;而Facebook、Instagram及WhatsApp的母公司Meta Platforms已完成申請,正處於審查程序中。委員會表示,馬斯克(Elon Musk)旗下的X平台聲稱其馬來西亞用戶數未達800萬人門檻,因此未提出許可證申請,但相關資料仍需進一步核實。

根據美國非營利組織「世界人口綜述」(World Population Review),微信在馬來西亞的用戶數達1200萬,而數位諮詢公司Kepios的統計顯示,2024年初YouTube擁有約2410萬用戶,TikTok年滿18歲的用戶數達2868萬,Facebook則有2235萬用戶,而X平台的用戶數僅571萬。

MCMC同時表示,經營YouTube的Google尚未申請許可證。一名政府官員透露,Google在與政府協商時對管理分類及影音分享特性表達疑慮:「YouTube既非社群媒體亦非通訊軟體,因而不應受新規定約束。」委員會則未回應Google的憂慮,僅強調YouTube必須遵守規定。

根據《彭博社》(Bloomberg)報導指出,馬來西亞與澳洲、印度等亞洲國家政府攜手,加強對線上平台的管控,並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對非法內容需負責任。隨著社群媒體對輿論影響日深,澳洲和印度官員正積極討論可供規範社群媒體的合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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