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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解密」創始人 傳與美國達成認罪協議

▲「維基解密」創始人亞桑傑,傳已與美國政府達成認罪協議。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維基解密」創始人亞桑傑,傳已與美國政府達成認罪協議。資料照。(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NOWnews今日新聞] 「維基解密」(WikiLeaks)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傳已與美國政府達成認罪協議,意味著美國司法部不再尋求將他引渡到美國受審。

綜合《路透社》、《CNN》、《BBC》等多家外媒報導,美國法院的文件顯示,52歲的亞桑傑,已同意承認一項有關揭露美國國防機密的刑事罪名,預計本週承認違反美國間諜法,此舉將結束他在英國被監禁的日子,並允許他返回澳洲,結束漫長的法律之旅。

據了解,亞桑傑被指控的罪名,最高可能讓他被判處175年徒刑,若是成功引渡到美國,不排除會被終身監禁。不過,因為認罪協議的達成,美國司法部將尋求判亞桑傑62個月的徒刑,相當於他在英國被關的年日,等於美國司法部將亞桑傑被囚在英國的這幾年,計入他的服刑時間,這樣他就不用再被引渡到美國,可直接返回澳洲。

不過,報導指出,有關認罪協議還需美國聯邦法官批准。亞桑傑的律師也尚未回覆外媒問詢。

亞桑傑是誰?他做了什麼?

2010年,「維基解密」高調釋出約50萬份軍事紀錄和外交機密檔案,包括美國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事有關的文件,亞桑傑因18項控罪遭美通緝,面臨的指控有17項皆違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一場訴訟的馬拉松就此展開。

他在同年於英國被依歐洲逮捕令抓捕,當時瑞典當局想針對一起性侵案對他進行訊問,亞桑傑在保釋期間進入厄瓜多駐英國大使館尋求政治庇護,之後在大使館居住近7年,以避免被引渡到瑞典。

2019年4月,英國警方在獲得厄瓜多領事館人員同意下,進入館內將亞桑傑逮捕,從那之後他就被關在倫敦戒備森嚴的貝爾馬什監獄,雖然瑞典隨後撤銷相關,但亞桑傑並未獲釋。

亞桑傑的案例爭議極多,不少反對監禁、引渡亞桑傑的人都認為,對他提出刑事指控是在威脅新聞及言論自由。

▲今年2月,亞桑傑的妻子在倫敦向支持者喊話,希望亞桑傑不會被引渡到美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今年2月,亞桑傑的妻子在倫敦向支持者喊話,希望亞桑傑不會被引渡到美國。(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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