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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辦公室主任涉性侵 北市副市長須連帶賠償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因之前立委辦公室主任涉嫌強制性交,遭被害人請求連帶賠償(圖/NOWnews資料照)
-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2024-02-29 17:04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5年前的立委辦公室主任林廷霖,因涉嫌強制性交女志工,遭連帶求償600萬元。在刑事附帶民事案,高等法院認為,林廷霖雖在性侵前辭職獲准,但仍擔任義工及競選團隊成員並替林奕華助選,林奕華為實質僱用人,今(29)日判她和林男須連帶賠償123萬餘元確定。
刑事判決指,林廷霖2018年11月9日至2019年4月19日間擔任辦公室主任,與女志工結識後,2019年4月28日晚間,以心情不佳為由,用LINE邀被害女志工、里長、議員助理等人,到復興南路的林奕華服務處飲酒聚餐,林坐在女志工旁,酒後開始對她毛手毛腳;喝至凌晨散會,林將她留下,違反意願將女志工拖進服務處儲物間侵犯。
林事後向女志工下跪道歉,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定讞。
女志工認為,林廷霖害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狀而無法工作,而林奕華是林廷霖的雇用人,請求林奕華、林廷霖連帶賠償600萬元。
一審認為,林奕華有疏於監督之責,經計算後判林奕華、林廷霖應連帶賠償200萬餘元。案經上訴,二審仍認為,林奕華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對於工作能力損失部分,金額從每月5萬降為3萬元,改判林奕華、林廷霖應連帶賠償1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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