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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命案 陳柏諺一審逃死判無期

▲涉將馬國女大生勒斃的陳柏諺辯稱,不滿女方花他的錢,才想嚇嚇她卻失手殺人(圖/NOWnews資料照)

▲涉將馬國女大生勒斃的陳柏諺辯稱,不滿女方花他的錢,才想嚇嚇她卻失手殺人(圖/NOWnews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31歲的陳柏諺前年在台北市士林區犯下馬國女大生命案,涉犯殺人罪嫌遭起訴,士林地院審理後,今(16)日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合議庭認定,陳男是因金錢糾紛而有殺害死者的動機及故意,其辯稱是受蔡女之託將之殺害不成立;陳男雖構成自首要件但並未真心悔悟,故不予減刑,另參考相關鑑定調查報告,依殺人罪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馬來西亞籍、就讀銘傳大學的24歲蔡女。同年10月8日陳、蔡開始交往,但相處幾天下來,陳不滿蔡都「只花他的錢」,13日案發當天,2人疑為錢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

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途中,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全案因此曝光。

士院審理時,原本警詢時稱自己是為了錢殺人的陳柏諺改口,辯稱是蔡女有輕生念頭,兩人發生性關係後,蔡女央求他勒頸,勒了4次才斷氣。檢察官為證明陳柏諺說謊,傳喚案發時到場採證的鑑識人員,證明蔡女日常生活規律,死亡前一天還有洗衣晾衣,生活規律,沒有輕生的理由。死者家屬透過律師對外發聲,希望法官判處陳柏諺死刑,不要讓台灣成為馬國留學生的地獄。

▲在押中的陳柏諺,被提訊至士林地院聆聽宣判(圖/讀者提供,2024.01.16)
▲在押中的陳柏諺,被提訊至士林地院聆聽宣判(圖/讀者提供,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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