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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權交易所8月7日成立 林修銘:3大營運項目碳諮詢先行

台灣證券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今天表示,台灣碳權交易所8月7日正式成立,營運項目分成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買賣以及碳諮詢3大項;其中,碳諮詢先行,再來國外碳權買賣,待國內碳權交易子法實施後,再做國內碳權交易。

國泰金今天實體舉行「2023國泰永續金融暨氣候變遷高峰論壇」,由國泰金攜手台灣證券交易所第七度舉辦,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世界氣候基金會主席尼爾森(Jens Nielsen)等皆親自出席。

林修銘上午以「全球碳交易市場發展與因應」為題進行演講。林修銘表示,各國近年來相繼提出淨零排放承諾,總統蔡英文也宣示台灣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國發會公布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要達到2050年淨零排放,「碳盤查是基本功,沒有碳盤查就沒有後續的碳定價與碳減量」,設定目標後,才會知道減碳的效果。

林修銘表示,這2年亞洲各國碳權交易市場相繼成立,台灣8月7日將成立碳權交易所,是由證交所與國發會合組的公司,總部設在高雄,規劃高雄、台北兩地同步運作。碳交所營業項目可分成國內碳權交易、國外碳權買賣以及碳諮詢3大項。

林修銘解釋,國內碳權交易相關子法年底才會宣布,包含如何交易、碳費設定等,後續子法宣布後才能實施,台灣採用自動、自願減量方式進行。

國外碳權買賣部分,林修銘表示,預計今年底國際較大型碳權計畫機構、提供者,可把國外碳權上架到國內碳權交易所,國內上市公司基於自身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供應鏈因素,可以購買國外碳權。不過,後續國外碳權跟國內碳權的抵換比例則要由環保署決定。

林修銘表示,碳諮詢屬於基礎建設(infrastructure),會透過碳盤查機構、組織或是課程等方式,希望培育更多專業人員投入基礎建設,讓碳交所未來運作得宜。初期以碳諮詢先行,再來佐以國外碳權買賣,待國內碳權交易子法核定後,再進行國內碳權交易。

林修銘表示,希望鼓勵企業自主、自願性減碳,萬不得已才用到碳費,最重要是希望讓外界明白減碳有價,透過交易市場加速減碳效果,讓企業更有動力減碳,盡快達到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