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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讓國民參審 北院打臉酒駕男請求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圖/NOWnews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NOWnews今日新聞]22歲男子李佳修因酒駕撞死人遭起訴,未來全案將由6名國民法官參與,與3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但李男卻透過律師聲請改為一般刑事案件審理,理由是,因為已遭媒體報導,恐怕會影響國民法官心證,經台北地院日前召開調查庭後,今(14)日裁定駁回其聲請。

依《國民法官法》第6條規定,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陳述,經審判長告知通常審判程序之旨,且依案件情節,認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法院得依職權或當事人、辯護人、輔佐人聲請,聽取當事人、辯護人、輔佐人意見後,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

李佳修依該項規定,遞狀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成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被告聲請不行國民參與審判首例。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撞死人,又企圖襲警奪槍,被警方開槍射中腿部,倒地哀嚎就範。(圖/翻攝畫面)
▲22歲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4日凌晨,酒駕撞死人,又企圖襲警奪槍,被警方開槍射中腿部,倒地哀嚎就範。(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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