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司法焦點

酒駕奪命還找人頂罪 惡男羈押禁見

▲22歲李佳修去年11月酒駕開車釀1死1傷,如今遭起訴,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22歲李佳修去年11月酒駕開車釀1死1傷,如今遭起訴,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圖/NOWnews資料照,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竹聯幫「晉安會」成員李佳修去年11月酒駕飆車,在行政院旁撞死王姓駕駛,酒測值高達1.085,今(8)日遭檢方起訴,成為台北院檢首起「國民法官」案。台北地院下午召開移審庭後,法官認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可能,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

北院上午公開抽籤分案,在移審庭部分,抽中法官吳明蒼。法官下午開庭時,提訊在押中的李男。李男說,案發前曾在夜店喝香檳再到酒店喝酒,後來開車回家發生車禍,因「少年刑責輕」,第一時間想找同車、沒喝酒的曾姓少年頂罪,對方也答應,只是當時他們不知道事情這麼嚴重,是之後在醫院,才從警方口中得知王男死亡的消息。

李男對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雖坦承犯行,但他推稱不記得當時的事,是後來看監視器畫面才想起來。

公訴檢察官主張,案發前1年,李男曾向店家恫稱自己是「晉安會」,要店家幫他買煙酒,前科表已附上,李男可能對曾姓少年、死者家屬恐嚇或串供,有羈押必要。

法官認為,李男犯罪嫌疑重大,被捕時不依警方指示與警衝突,有逃亡舉動,犯案後企圖找同車的曾姓少年頂替,有影響證人、傷害證人的能力與動機,加上現今通訊軟體發達,能輕易與證人接觸,有羈押禁見之必要。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查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