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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軍酒駕致死案開準備程序庭 抽選國民法官

▲邱軍撞死司機逃逸,基隆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圖/邱軍IG)

▲邱軍撞死司機逃逸,基隆地院今開準備程序庭。(圖/邱軍IG)

[NOWnews今日新聞]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運轉人生」原唱邱軍涉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並肇事逃逸案,案件已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法院今(25)日上午先由3名職業法官召開準備程序庭,整理全案爭點與證據調查範圍,擬定後續審理計畫,待完成後將進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國民法官不參與準備程序階段,相關爭點與證據調查事項由職業法官先行整理。本案由審判長簡志龍與受命法官施又傑、李辛茹組成合議庭,上午約10時開庭,與被告邱軍及其辯護律師、公訴檢察官針對審理範圍、證據調查方式等事項進行確認,彙整成「審理計畫」。後續將隨機抽選6名國民法官與4名備位國民法官,擇日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組成合議庭審理。

起訴指出,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與女友及友人至基隆市一間餐館飲酒,席間飲用啤酒與小米酒,清晨4時許駕車載女友離開,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路邊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邱軍於事故後離開現場,2天後投案。基隆地檢署於去年5月依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嫌提起公訴。

邱軍曾主張,其身分及職業受到高度關注,偵查與羈押期間,多項與案件相關或無關的資訊遭公開,部分媒體以聳動標題與情緒性字眼報導案情,恐影響社會觀感。若由國民法官審理,可能因長時間媒體報導而形成先入為主的印象,影響審判公正,因而聲請不適用國民參審。

不過,合議庭認為,酒駕致死及肇事逃逸屬於社會大眾或其親友可能遭遇的案件類型,涉及國民關切的公共議題,具有重大社會意義,並非無採行國民法官制度之必要。法院並指出,依過往審判經驗,本案審理期程預估約2至3日可完成,案件爭點明確,國民法官理解上並無困難,不致因審理時間延長而損及被告權益,去年12月已裁定駁回其聲請,全案將依國民法官程序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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