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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醫生返台被撞重傷 肇事司機判賠近千萬

▲長年旅居美國的林姓眼科女醫返台探親遭撞,右腳三處粉碎性骨折需開刀復健,恐影響後續醫師生涯。(示意圖,非當事人/123RF)

▲長年旅居美國的林姓眼科女醫返台探親遭撞,右腳三處粉碎性骨折需開刀復健,恐影響後續醫師生涯。(示意圖,非當事人/123RF)

[NOWnews今日新聞] 長年定居美國、返台探親的林姓眼科女醫師,兩年前在台北北投石牌路斑馬線通行時,遭萬安生命科技楊姓員工駕車左轉撞擊,造成右腳三處粉碎性骨折,歷經手術與長期復健。她事後向肇事司機及其任職公司求償近14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駕駛確有過失,判須賠償林女970萬7785元及利息;但因事發時司機已下班且駕駛自用車,雇主公司不須負連帶責任。

判決指出,2022年12月19日晚上約8時54分,林女走在石牌路二段行人穿越道準備通行,楊男駕駛小客車左轉時未依規定禮讓,車頭直接撞上林女,致其重摔倒地。林女被送往台北榮總急救,診斷為右腳踝開放性骨折、踝關節三髁骨折等嚴重傷勢,後續接受開放性復位與內固定手術並需長期復健。

林女表示,自己在美國執業為眼科醫師,年收入逾15萬美元,這次返台探親卻遭遇車禍,不僅生活機能受到重大限制,更因傷勢整整一年無法工作。醫院鑑定其永久勞動能力減損達36%。因此向楊男及萬安生命科技公司請求醫療費、輔具費、交通與租屋費、看護費、不能工作之損失、永久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399萬元,並願扣除已領取的強制險與肇事者先行給付的共約43萬元。她主張肇事司機為公司員工,公司應依民法第188條負連帶賠償責任。

萬安生命科技公司抗辯,指事發時間接近晚間9點,已超過楊男8時30分至18時的勤務時段,且楊男當時僅是下班後回公司取物,並非執行職務;涉案車輛亦為其個人所有,與公司業務無關,依法不應由公司負責。

楊男方面則對賠償金額提出質疑,認為部分醫療費用與事故無直接關聯,例如針灸、針傷科、精神科門診等;此外,林女在美國購買輔具未提供完整證明,所主張的每月4萬元租屋費與事故無因果關係,且租約開始日早於車禍發生;其提出的年薪數據亦未檢附近期收入證明,難以認定為固定收入。

法院審酌後認為,楊男確有未禮讓行人之過失,構成侵權行為,應負賠償責任。然而,法官逐項檢視損害項目後大幅調整金額,僅認定事故直接相關的醫療費用191,132元、必要輔具2,294元、就醫交通費4,345元;租屋費與額外機票費因欠缺因果關係全數刪除,並依專家鑑定計算其勞動力減損、不能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最終改判楊男須賠償970萬7785元。

至於林女主張雇主應負連帶責任,法院認為案發時司機已非執行職務,且係駕駛自用車,故萬安生命科技公司無須負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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