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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工程師酒吧硬頂女員工!憑這卡續留台灣

▲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劉松霖攝)

▲台北地方法院。(圖/記者劉松霖攝)

[NOWnews今日新聞] 一名來台工作的印度籍風電工程師,去年(2024)上台北市東區一家酒吧消費時,明知女員工不想他碰,仍吻臉、強抱、揉胸、甚至以下體頂住對方,涉嫌強制猥褻,事發後2小時他被帶回警局,否認碰到被害人私密處,做筆錄時明明有能力喊冤,又說喝完4杯酒已斷片、不清楚有犯法,法官並不採信被告辯詞,但考量他願意道歉賠償,已向婦幼團體捐款13萬元,而且他有「就業金卡」,屬於有正當工作的外籍專業人才,應無再犯之虞,一審判刑6個月、緩刑3年,並未直接在判決中宣告驅逐出境,而是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將來由檢方執行時,再決定是否強制驅逐印度工程師。

2024年6月10日凌晨1點,印度工程師前往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的酒吧喝酒,見到工作區的女員工,忍不住摸她背、臉,女員工立刻制止,工程師繼續伸狼爪,摟女員工的脖子、抱住女員工腰部,再以下體頂住女員工下半身還伸手搓揉胸部,遇到掙扎反抗,他仍緊緊抱住女員工並強吻臉頰和脖子

事發當天凌晨3點多,警方訊問印度工程師,他供稱沒騷擾也沒有觸碰女員工的私密部位,但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強制猥褻罪,依法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工程師的委任律師說,他連跑兩家酒吧喝酒,案發時酩酊大醉,雖然看似可以正常說話或行動,實際上已經意識模糊、記憶不清,所以確實沒意識到自己觸法。

法官調查,印度工程師在兩家酒吧總共只喝4杯,並未大量飲酒,而且動手前是刻意等到其他客人離開,他去警局作筆錄時,也能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陳述;被害人也打臉工程師,只覺得他有一點酒意但意識清楚,因此量刑時無法以「違法辨識能力降低」而減刑。

但工程師另打「求饒牌」奏效,他自稱「守法、品行良好之公民」,在國內外都不曾犯罪,也不是對酒吧女員工預謀性騷擾或猥褻,願意對女方道歉賠償;北院認為,工程師從2019年入境以來6年,的確沒有前科,在我國素行良好,這次犯案應該是酒後一時衝動失控,但他犯後態度良好,有意彌補過錯,又在案發後向兒童及婦女權益保護的社福團體捐獻13萬元,經過司法審判後相信他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本案之刑以暫不執行適當,因此諭知緩刑。

《刑法》第95條規定:「外國人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印度工程師獲判6月有期徒刑,為何沒有宣告驅逐出境?判決有解釋,被告是應聘來臺工作的印度籍人士,有就業金卡,居留日期到2027年8月30日,在我國有正當工作,目前沒有被告繼續危害社會安全之虞的事證,既然本案有宣告緩刑並交付保護管束,依據《保安處分執行法》,可留待將來執行時,再讓檢察官決定要以驅逐出境之方式取代保護管束。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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