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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詹姆士」試吃再放回 遭判緩刑兩年

▲網紅「詹姆士(呈)」為了流量,到家樂福、全聯拍影片惡搞,將架上開封再放回。(圖/翻攝畫面)

▲網紅「詹姆士(呈)」為了流量,到家樂福、全聯拍影片惡搞,將架上開封再放回。(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知名網紅「詹姆士(呈)」為衝高社群流量,兩度在家樂福及全聯賣場拍攝「開封試吃再放回貨架」影片上傳網路,造成民眾對食品衛生管理產生疑慮,也使業者名譽受損。案件經警方調查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續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兩人行為足以引發消費恐慌、動搖商品市場秩序,最終依網際網路犯妨害信用罪判處戴姓網紅 6 月、賴姓攝影師 4 月徒刑,均獲緩刑 2 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警方與檢方調查指出,24 歲的戴姓男子經營 IG 與抖音帳號,擁有逾萬名追蹤者。2023 年 11 月底,他與賴姓攝影師深夜前往家樂福台中德安店,利用人潮較少時段拍攝短片。畫面中,戴男先將貨架上的洋芋片、芭樂汁等商品開封試吃、試喝,隨後又把剩餘食品放回原處,並對鏡頭說出「不買了走了」等語。影片後續經剪輯後發布,引發網友討論,也使賣場接獲民眾反映。

檢警查出,戴男見粉絲數因影片增加,又於 2024 年 1 月 26 日再次到全聯台中大坑店拍攝類似內容,甚至以「吃不喜歡就放回去」、「希望大家學起來」等字眼作為影片橋段。他除開封試喝優酪乳、試吃腰果,也曾假裝飲用清潔劑、拆開濕紙巾使用後再放回貨架。事後影片上架後再次引發批評。

全聯與家樂福分別在發現異狀後報警,刑事局接手偵辦,並循線在台中將戴、賴兩人帶回。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兩人在賣場內確實有開封食品再放回貨架的行為,另有 4 名同行的工作人員在拍攝後協助將商品結帳;戴男之後也緊急將影片下架並公開道歉。

台中地院審理時,兩名被告均坦承犯行,並提出道歉影片與與業者的調解內容。法院指出,兩人明知網路平台具高度傳播力,仍以提升曝光為目的拍攝具誤導性內容,造成消費者對食品安全存疑,使商家信用遭受負面影響,並有引發不必要消費恐慌及紊亂商品市場的危險性。

考量兩人無前科、均有悔意,並與家樂福、全聯各達成 20 萬元和解,法院最終判處戴男、賴男兩項網路犯妨害信用罪,各分別為 6 月與 4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均宣告緩刑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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