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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系統再爆霸凌 輪機長痛毆下屬致腦震盪

▲長榮海運爆出霸凌暴力事件。(圖/翻攝自長榮海運官網)

▲長榮海運爆出霸凌暴力事件。(圖/翻攝自長榮海運官網)

[NOWnews今日新聞] 繼長榮空姐訴求遭職場不當對待一案延燒後,長榮體系又被爆出疑似「內部霸凌、打壓下屬」事件!這次更發生在人跡罕至的海上——長榮海運旗下貨輪「長弘輪」上,一名陳姓輪機長因不滿二管輪(第二級館輪員)發出乾嘔聲,認定對方態度不佳,竟當場出手痛毆,將下屬打到腦震盪。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台中地院判處陳男 3 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長榮近年職場爭議連環爆,也讓外界再度關注其內部管理文化。

台中地檢署指出,事發於 2024 年 3 月 22 日中午,地點為長榮海運公司旗下、掛我國籍的貨輪「長弘輪」。陳姓輪機長與二管輪疑因細故起口角,陳男見二管輪發出乾嘔聲,解讀為「態度不佳」,情緒失控竟徒手毆打對方頭部,導致挫傷及腦震盪。二管輪事後就醫驗傷並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過程中,陳男否認動手,聲稱雙方確實有爭執,但辯稱是自己「被打」,悔過書也是遭脅迫下才簽下。他表示當時只是在防禦動作,並不認為構成毆打。不過告訴人對於受害經過指證明確,且傷勢經驗傷報告佐證。

檢方另取得「EVER BEAMY(長弘輪)」船員紀錄聽證會的會議文件,加上陳男事後確實有手寫悔過書,使其否認之說難以採信。檢方並認定,陳男於我國籍船艦上犯案,依法屬我國審判權範圍,加上陳男住所位於台中,台中地院具備管轄權,因此依傷害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指出,陳男與二管輪因職務認知不同而發生爭執,但竟因一句乾嘔聲就認定對方不敬而動手,行為「實屬不該」。法院考量他後續態度與願意提出 1 萬 8000 元賠償,但雙方未能達成調解,終仍需依法科刑。

法官審酌犯案動機、所造成的危害程度與行為態樣,最終依《刑法》傷害罪判處陳姓輪機長有期徒刑 3 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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