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司法焦點
掏空台鹽4億!陳啟昱還沒600萬交保檢已抗告
▲台鹽綠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4億元獲准600萬交保,還沒辦保,台南地檢署就提抗告。(圖/NOWNEWS資料照)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9-24 12:16
[NOWnews今日新聞] 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涉嫌掏空4億元、曾逃亡24天,遭台南地檢署求處12年有期徒刑,台南地院前天(22日)裁定600萬交保,最快今天提訊他到地院,不過他尚未辦保,南檢就表明抗告,主張仍有必要繼續羈押。
去年(2024)10月南檢搜索約談後聲押陳啟昱和同案4名被告,南院裁定請回;檢方抗告獲准後,11月1日重開羈押庭,其他4名被告分別是2人收押、2人交保,陳啟昱沒有回法院開庭,失聯24天後才去地檢署報到,收押至今。
今年2月南檢起訴陳啟昱,認定他圖利土地開發業者,造成台鹽和台鹽綠能公司損失4億元,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對他求刑12年。
全案起訴移審,南院三度裁定陳啟昱羈押,這次押期到9月26日,9月22日延押訊問後,法官考量案件進度、人權與公共利益的平衡,如果3名被告能繳交高額保釋金,並搭配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以及科技監控等措施,足以產生制約效果。若被告3人停押期間無故不到庭、違反上述相關限制與規定,得可再執行拘提或羈押。
南院裁定陳啟昱600萬元交保,另外兩名在押被告400萬交保,都限制住居,必須接受電子監控。
南檢對此表示,本署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4年度金重訴字第2號刑事裁定准予被告陳啓昱等人停止羈押,已於今(24)日依法提起抗告。檢察官認被告陳啓昱等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7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串證及逃亡之虞,非予以繼續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與執行。檢察官不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准予被告陳啓昱等人停止羈押之裁定,依法提起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