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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子星案落幕 賴素如永失律師資格

前台北巿議員賴素如(圖)雖獲假釋,但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除名,終生不得再批律師袍。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5年1月22日
- 記者林梵墨/綜合報導 2025-09-16 10:29
[NOWnews今日新聞]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捲入台北雙子星弊案的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雖於去年10月獲准假釋出監,但律師懲戒委員會認定其涉犯貪汙罪且判刑確定,情節已損及律師信譽,依《律師法》決議懲戒除名,意謂賴素如將無法再以律師身分執業。
61歲的賴素如曾任4屆台北市議員、國民黨發言人,並在馬英九任國民黨主席時出任辦公室主任,被視為「馬系愛將」。她被控向太極雙星公司索賄1500萬元、收受100萬元賄款,並在議會提案護航;2013年7月,北檢依貪汙等罪將她起訴。
案件歷經多次審理:一審判刑10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改判9年並褫奪公權9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00萬元;202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賴素如2020年12月30日向北檢報到入監,翌年移監宜蘭監獄;2024年7月向矯正署申請假釋,同年10月14日出監,並向士林地檢署報到,接受假釋期間保護管束。惟因刑事判決確定且情節有損律師信譽,律師懲戒委員會依《律師法》決議將其除名。
依《律師法》規定,律師若受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裁判確定,且罪名及情節足認有害於律師信譽,得由懲戒機關懲戒除名;本案最終決議亦因此生效,賴素如不得再執業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