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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鹽綠能內幕驚爆 調查官偵查交秘書外流

▲台鹽前董座陳啟昱(資料照/翻攝畫面)
- 記者林梵墨/綜合報導 2025-09-15 17:55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南地檢署今(15)日偵結一起公務員洩密案,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新營站調查官林家齊,因承辦台鹽綠能疑涉不法案件時,涉嫌透過調查局內部系統調閱交易關係人身分、親屬關係及大額交易紀錄等敏感資料,竟將檔案存於隨身碟交予公司秘書,導致個資外流並遭轉存、翻拍流出。檢方認為林男行為嚴重侵害隱私及偵查機密,依違反《個資法》及《刑法》洩密罪,連同涉案的黃、陳兩名女秘書與郭姓男子一併提起公訴。
檢調調查指出,林家齊自去(2024)年3月起,因承辦台鹽綠能相關案件,先後查詢並下載該公司及多名交易對象的身分證號、財務紀錄等資料,以Word與Excel格式存於隨身碟。去年5月間,他竟將隨身碟交給該公司黃姓秘書,讓對方任意閱覽與複製。黃女之後將檔案轉存公司筆電,陳姓同事因共用電腦看見後,又以手機拍下檔案內容,進而帶到郭姓友人家中展示,郭男再以手機翻拍,造成更多資料外洩。
檢察官鄭聆苓指揮偵辦後,認定林家齊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及第41條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資罪,以及《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黃、陳兩名秘書與郭男則依違反《個資法》第19條、第41條起訴。南檢強調,公務員濫權洩密不僅重創司法調查公信力,也讓民眾個資曝險,依法必須嚴懲。
事實上,台鹽綠能掏空案已於今(2025)年2月偵結。檢方認定,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自2016年起任內,主導投資綠能計畫時未經實質評估,與前總經理蘇坤煌及兩名開發商私下進行利益輸送,陳並收取分潤5800萬元,蘇則獲利7461萬元,導致台鹽損失逾3億元。檢方除起訴二人,並對陳求刑12年、蘇求刑10年,追徵不法所得1.3億元。陳啟昱更曾於偵查期間落跑遭通緝,直至去年11月投案後遭收押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