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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柯文哲交保雙標?檢:以陳怡君案標準該押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高院撤銷交保,民眾黨批評高院對柯文哲與陳怡君是雙標,不過北檢認為依照陳怡君案的標準,柯文哲應該收押。(圖/記者吳翊緁攝)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高院撤銷交保,民眾黨批評高院對柯文哲與陳怡君是雙標,不過北檢認為依照陳怡君案的標準,柯文哲應該收押。(圖/記者吳翊緁攝)

[NOWnews今日新聞] 高等法院上星期撤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交保,發回台北地院更裁,裁定出爐當天,民眾黨批評高院雙標,對於陳怡君抗告就放人,對柯文哲就認為要羈押;今日上午開羈押庭時,北檢蒞庭檢察官舉出「前伊林女模公益侵占案」、「陳怡君收賄案」、「陳重文圖利案」等3大案,加強羈押的必要性,還說依照陳怡君案的標準,柯文哲要收押。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指出,對於本案是否抗告沒有特定立場,沒有什麼「把誰押到死」,那是政治語言必須澄清,檢方立場是回歸法律思考,柯文哲交保後,從電視上看到他違反法院裁定因此提抗告,並非因為柯文哲說「查了一年什麼都沒查到」而抗告。

林俊廷說,北院裁定不得與「本案證人」接觸,並非「尚未交互詰問的證人」,可以想像柯文哲去找朱亞虎問他「你到底認什麼罪?」或去找陳智菡問她「折扣碼分潤怎麼解釋」嗎?對於柯文哲辯護人說交保當天是「被動接觸」證人,檢方無法接受,如果柯文哲是被動,難道陳智菡、陳宥丞是主動接觸?法院裁定沒有區分主動、被動接觸。

林俊廷還提出3個案例想說服北院羈押柯文哲。第一個案子是前伊林女模蕭瑋葶,她涉嫌聯手兄嫂A走身障協會1億多善款,案由也是公益侵占罪,目前仍然收押中。

第二個案子是涉嫌詐領助理費與收賄的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林俊廷說陳怡君案明顯不同,陳怡君認罪、而且是單一犯罪事實,但柯文哲有撕毀「Orange出國」、「木可內帳、有無洩露?」字條等滅證行為,依照陳怡君案的標準,柯文哲應該續押。

第三個案子是涉及台智光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林俊廷指出,陳重文的案由包括圖利、侵占,也有串證事由,等全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才交保。

林俊廷最後對於柯文哲律師意圖將他和社群帳號脫鉤,也表達無法接受,如果柯文哲沒有授權小編以他的名義發文,難道是盜帳號嗎?這已經影響、干擾證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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