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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刀又中毒! 醋女氣男友偷找前任大鬧送命

▲萬華一對同居情侶在租屋處大吵,女子自傷後又持續打海洛因止痛,賠上性命。(圖/翻攝Google Maps)

▲萬華一對同居情侶在租屋處大吵,女子自傷後又持續打海洛因止痛,賠上性命。(圖/翻攝Google Maps)

[NOWnews今日新聞] 今年1月台北市萬華區發生一件命案,女性死者送醫時已失去意識,搶救無效,她腹部有刀傷並有中毒性休克的症狀,檢警調查,肚子上的傷勢是她自己造成的,她氣男朋友與前女友沒斷乾淨而自傷;但受傷後因為很痛,先後找男友和其他友人為她施打海洛因止痛,結果越打越糟,連自己的命都賠上,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起訴死者的楊姓男友和詹姓友人。

依據起訴內容,楊姓男子與潘姓女子是情侶,去年(2024)12月在萬華西園路租屋同居,今年1月9日凌晨1點多,潘姓女子與好友玩通宵回家休息時,因不滿男友跟前女友仍有聯絡而爆發口角,拿摺疊刀刺自己肚子,楊姓男子當場制止,並將潘姓女子送急診室。

檢方調查,潘姓女子從醫院回家後仍感到傷口疼痛,想打毒品止痛,先要男友幫她注射海洛因,再連絡一名劉姓友人帶海洛因到家裡為她施打,劉姓友人又找其他朋友帶海洛因過來讓潘姓女子施用。到了1月9日晚間6點多,大家發現潘姓女子坐在地上毫無反應,立刻叫救護車送醫,但回天乏術。

檢察官認定,楊姓男子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的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以及過失致死罪,並指出楊姓男子明知女友腹部刀傷身體虛弱,不但自己為女友施打海洛因,也要求別人接著打;原本他承認犯行,後來卻翻供,聲稱只是幫忙拿酒精棉片,很明顯是推卸責任,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被害人的詹姓友人,使用針筒對被害人注射海洛因,與楊姓男子起訴相同3項罪名。還有一名帶海洛因給被害人的劉姓友人,因為在偵查期間已死亡,檢方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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