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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ro董座外遇千萬寵小三 癌妻獨自抗病

▲Gogoro 董事長曾達夢 12 年婚外情案,高院判小三賠償癌妻 200 萬元。(圖/翻攝自臉書)

▲Gogoro 董事長曾達夢 12 年婚外情案,高院判小三賠償癌妻 200 萬元。(圖/翻攝自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台灣電動機車龍頭 Gogoro 董事長曾達夢,再度因婚外情風暴成為媒體焦點。這起長達 12 年的「豪門小三案」戲碼,從私下甜蜜到法庭對決,情節比八點檔還要曲折。二審判決近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小三確實侵害元配配偶權,維持一審賠償 200 萬元的判決,全案可上訴。

故事可追溯至 2009 年,一場看似尋常的聚會,卻成了曾達夢與陳姓女子(下稱陳女)展開長達 12 年地下情的起點。判決書指出,陳女不僅與曾交往,還對外自稱「曾太太」,甚至將與他人所生的兩名子女「改頭換面」,冠上「曾」姓,讓曾誤以為是自己的骨肉。多年來,兩人不僅公然出雙入對,還在扶輪社活動上擁抱、共舞、親吻,閃瞎全場,彷彿元配不存在。更令人咋舌的是,曾達夢多年來為陳女一家豪擲逾千萬元,包括每月 4.5 萬元房租長達 12 年,以及兩名子女私立幼兒園與雙語小學的高額學費,全數由他買單。

元配指控,自己罹癌期間兩度開刀,卻獨自進出醫院,丈夫無視多年情分,與小三縱情享樂,如膠似漆,好似一對神仙眷屬。她憤而提告,請求精神撫慰金 500 萬元,理由是這些金錢與時間原應屬於她與兩個女兒的家庭資源,卻被小三掠奪。

面對指控,陳女在法庭上辯稱,最初並不知曾已婚,且只是偶爾約會、發生肉體關係,直到 2018 年想結婚才得知真相,並立即分手。2020 年,曾再度承諾會離婚,兩人才復合。她還強調,2021 年元配發現後,她就已與曾斷聯,並告知孩子並非曾的親生子女。

然而,高等法院審酌全案後認為,陳女與曾長期保持婚外情關係,曾為此耗費大量金錢與時間,對元配及婚姻幸福造成重大損害,構成侵害配偶權。法院用語明確指出,本案情節「重大且惡劣」,對元配精神造成顯著痛苦,因此維持一審判決,陳女須賠償 200 萬元。至於元配二審追加請求的 300 萬元,法院認為小三並非社群照片的上傳者,無法再加重賠償。

曾達夢去年 9 月接掌 Gogoro 董事長職務後,便被媒體踢爆豪擲千萬養小三一家三口,如今判決結果雖未達元配預期,但已在輿論場掀起波瀾。許多網友直呼,這樁糾葛簡直活脫脫就是韓劇《上流戰爭》的現實版——同樣有豪宅生活、社交場合放閃、暗地情感角力,只是結局沒有華麗的復仇與浪漫愛情,剩下的只有冷冰冰的判決書與精確計算出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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