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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與新光正式合併 「新光人壽」名稱還在

▲新光人壽將為消滅公司,不過與台新人壽合併後,合併公司將名為「新光人壽」。圖為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中)、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左)、新光金前董事長陳淮舟(右)最後一次股東會合影。(圖/記者顏真真攝)

▲新光人壽將為消滅公司,不過與台新人壽合併後,合併公司將名為「新光人壽」。圖為新光金董事長魏寶生(中)、新光人壽副董事長洪士琪(左)、新光金前董事長陳淮舟(右)最後一次股東會合影。(圖/記者顏真真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新光金控旗下新光人壽與台新人壽的合併案已獲董事會通過,由台新人壽作為存續公司、新光人壽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2025年7月25日。

根據公告內容,新光人壽將整併入台新人壽,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雖然新光人壽的法人地位消失,不過合併後的公司名稱並非台新人壽,而是新光人壽。

在換股比例方面,雙方決議以新光人壽每1股普通股換發台新人壽0.9349股普通股為基準,由台新人壽增發新股給新光人壽股東。未達1股之部分,則由台新人壽以現金「至元為止」補足,並全權處理因換股產生的零股問題。

合併後的登記實收資本額預計達到新台幣920.22億元,普通股發行總數為92億餘股,每股面額10元,其中包含台新人壽董事會於2025年6月17日通過的增資新發行普通股共計8億1772萬餘股。

合併完成後,台新人壽將承接新光人壽全部帳列資產、負債與權利義務,並承續所有保險契約、債權及契約保障。包括在職員工及外部契約人,也將一併移撥予台新人壽處理,不另進行資遣。

公告也提到,合併案完成後,兩家公司將統一名稱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法完成名稱變更與登記程序。債權人如對合併有異議,可自2025年7月25日至8月25日止,以書面掛號方式向新光人壽或台新人壽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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