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剴剴案保母嫌無期徒刑太重上訴!明移送高院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4度開庭,保母姊姊劉彩萱(白外套女子)開完庭上囚車還押。(圖/記者朱永強攝,2025.03.19)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4度開庭,保母姊姊劉彩萱(白外套女子)開完庭上囚車還押。(圖/記者朱永強攝,2025.03.19)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地院5月中判決「剴剴案」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有期徒刑,剴剴家人認為劉若琳判太輕,請檢方提上訴,劉彩萱、劉若琳都覺得一審判太重也提上訴,北院將在明天「連人帶卷」移送到高等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劉姓姊妹有畏罪逃亡的動機,裁定從5月18日起延押2月。

北檢起訴指出,台北市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前年(2023)9月接手照顧1歲男童剴剴後,用布巾、束帶捆綁,在剴剴的頭部套水果網袋並以塑膠袋固定,長期施虐造成全身瘀傷就像「棒球棍重擊」,讓剴剴罹患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適應障礙與依附障礙,身心嚴重受損,總計凌虐115天造成剴剴傷重身亡。

檢方2024年4月以凌虐兒童致死、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礙自由致死罪、故意傷害兒童致死共3罪起訴,北院開4次準備庭,劉姓姊妹都不認罪,今年4月底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密集審理10天,開審第5天傳喚台大醫院兒少保護中心主任呂立作證,他說剴剴有42處「教科書等級」的受虐型傷勢,還懷疑剴剴遭到性虐待,隔天劉彩萱改口認罪,劉若琳仍不認罪。

5月13日一審以「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宣判,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

剴剴外婆的委任律師林帥孝當時表示,很感謝國民法官法庭對於被告2人處以他們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尤其是劉彩萱的部分無期徒刑,至少能夠回應家屬對她長期監禁,讓她不會出來再犯、再凌虐幼童的期待。

北院表示,本案檢辯都先聲明上訴,檢察官以量刑過輕上訴、辯護人上訴狀則均未附理由,合議庭目前整卷完畢,因為本件尚須提解被告,預計明天將卷證及在押被告送至二審。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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