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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陳進興」假釋性侵8旬婦 判14年定讞

▲最高法院(圖/最高法院提供)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6-02 13:59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南市一名陳姓性侵慣犯,曾8度染指10歲到18歲少女、4度坐牢,2024年假釋出獄後再犯,持刀性侵80歲女鄰居,法官斥責「10歲至80歲以上都是他的犯罪對象」,一、二審都判刑1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依據法院判決紀錄,陳姓男子在1979年就因為強制性交罪遭判刑7年,1984年假釋、1986年執行完畢。1989年他對3名10歲到18歲少女犯下2起強制性交罪、2起強制性交未遂罪,合併判刑7年,1995年假釋;1996年再對13歲少女2次強制性交,遭判8年6個月,2001年假釋;假釋期間他又對3名11歲到14歲的少女強制性交,合併判刑19年。
曾有學者指出,陳姓男子很像當年白曉燕撕票案的主嫌陳進興,陳進興在逃亡期間犯下15件強暴案,手法殘暴,也都是從年輕到年長女性都不放過。
本案則發生在2024年8月,陳姓男子騙隔壁老婦人有信件在自己家裡,老婦進入陳姓男子家中後,遭到陳姓男子以菜刀刀柄攻擊、2度性侵得逞,並以手機拍下犯案過程,落網後他還辯稱是老婦人同意發生關係。
台南地院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14年,上訴二審、三審,都維持原判,陳姓男子必須再服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