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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306萬副總」不務正業 銀行列18罪狀

▲年薪306萬銀行女副總的先生,接手公公的紡織成衣事業(上),拓展到媒體業(左下)及建築業(右下)。(圖/翻攝自Google Maps、X)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05-28 07:00
[NOWnews今日新聞] 外資銀行年薪306萬的女副總,因為兼7份差被開除,銀行查出她上班時間常不務正業,心思用在先生的家族事業上,例如為先生寫講稿、聯繫行程、外匯交易、安排公婆出國就醫,還要先生的員工幫忙點光明燈;疫情期間她向銀行申請在家工作,卻偷陪先生拜訪客戶,甚至參加家族事業的董事會。
女副總的丈夫接手公公創立的紡織成衣公司後,逐步拓展事業版圖,開建設公司、出資經營電視台,還開廟祭祀王母娘娘。女副總是其中5間公司的董事、1間公司的監察人,並在王母娘娘廟所屬的慈善會擔任監事。
女副總不服銀行解僱而對簿公堂,銀行向法院列出女副總18項荒唐行徑。
1.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1日:處理先生成衣公司的員工旅遊事宜。
2.2017年9月26日:先生出差無法用印完成外匯交割,代擬臨時外匯額度提案寄給先生公司的主管,以特急件在隔天完成交易。
3.2018年1月22日:處理公公到馬來西亞接受生長因子注射治療的收款、付款事宜。
4.2018年10月29日:未透過窗口直接寄發資信證明給先生的員工。
5.2018年12月20日:為先生準備安徽工廠開幕講稿,並以銀行公務信箱寄送。
6.2019年1月9日:安排先生參加銀行舉辦的研討會;利用銀行信箱指示先生的員工辦理家族宮廟的光明燈點燈事宜。
7.2019年3月18日:直接下令部屬緊急處理先生和家族成員在馬來西亞的生長因子治療款項匯款事宜,並以公務信箱聯繫、指示先生的員工辦理後續事宜。
8.2019年8月26日:指示先生的員工處理公婆到馬來西亞施打生長因子治療事宜。
9.2019年9月27日:簽署先生公司的董事願任書,並以公務信箱寄給先生的員工。
10.2020年7月3日:寫好先生所需交易訊息後,交給銀行部屬請她按照所擬內容寄給先生,以辦理加開外幣子帳戶事宜。
11.2020年12月28日:以公務信箱與中華電信職員討論電視台節目MOD上架事宜。
12.2020年12月29日:以公務信箱處理先生公司付款及負責人演講報名事宜,並以公務信箱告知先生處理的結果。
13.2021年6月17日:以公務信箱指示先生的員工處理辦公處所修繕費用付款事宜。
14.2021年8月18日:私自利用其職銜與身分,安排先生與銀行的企業暨金融同業處總經理會談,並於會談當日(2021年8月25日)以申請居家工作方式不假外出陪同拜訪。該客戶為國內知名建築原料上市公司,與女副總先生的事業屬同一產業鏈之上下游或協力廠商。
15.2022年2月22日:以上班時間處理電視台股權委託書,並以公務信箱寄給先生的員工。
16.2023年3月3日:未請假卻出席先生公司的董事會。
17.2024年1月23日:以工商金融業務處主管身分參與某企業客戶尾牙,竟向與會的其他客戶推介上述與公務顯然無關的馬來西亞幹細胞生長因子施打療程,再以公務信箱去函該公司職員進行後續推介,告知如何安排療程。
18.2024年2月26日:申請居家工作期間出席先生公司的董事會。
銀行認為,女副總直屬主管已要求不得接觸成衣紡織業的客戶,她卻沒有利益迴避。女副總違規兼職的領域,除了成衣紡織,還包括被動電子元件製造、食品、自行車、建設營造及媒體業,銀行如果要一一釐清女副總與工商金融業務處近500間企業客戶的潛在利益衝突,做好完整防火牆隔離,無異天方夜譚,而且女副總不實申報、也不遵守相關限制措施,很難期待她會妥善保護企業客戶的商業資訊及財務機密。
法院審理後判女副總敗訴,判決理由是:她任職銀行期間違反利益衝突、外部活動規定,沒誠實申報兼職及持股情形,並利用任職於銀行企金處職務之便,犧牲銀行利益,在上班時間進行「圖利」行為,違反公司內規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