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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案違法放行?都委會執秘安撫彭振聲簡訊曝

▲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為京華城案出庭作證。(圖/翻攝畫面)

▲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為京華城案出庭作證。(圖/翻攝畫面)

[NOWnews今日新聞] 京華城案今日傳喚前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出庭作證,庭上提示證據時,曝光一封她和時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簡訊內容,提到京華城案的「適法性」沒問題,要彭振聲「安心」。

依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為爭取京華城容積率,透過市議員應曉薇向北市府陳情、施壓,當時擔任都委會執秘的劉秀玲態度強硬,應曉薇因此向市長秘書室打小報告,指責劉秀玲阻礙開發案。有市議員爆料,劉秀玲就是因為京華城案「打入冷宮」改調副秘書長參事。

劉秀玲今天作證表示,2021年應曉薇找她到議員研究室罵了一頓「妳寫這些意見,人家玩了9年,不是要人家重新來過!」,她對於應曉薇在京華城案索資、詢問感到壓力很大。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委任律師陸正義詰問時,劉秀玲提到都委會開第一次專案會議時,有質疑京華城案「突破法令」,陸正義詢問「有人贊成嗎?」劉秀玲說沒有。陸正義再問「第一次專案會議後,是否沒再討論適法性問題?之後開會只討論對價性與合理性?」劉秀玲表示,看會議記錄是這樣。

陸正義並提示劉秀玲傳給時任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的訊息:「副市長放心,都委會都有把關,適法性沒有問題,也沒有逕行適用都更獎勵,議員質詢對價性不足,會由都委會共同審議」陸正義先確認,簡訊是針對京華城案嗎?劉秀玲回答對,陸正義再問「都有把關是什麼意思?」劉秀玲說幕僚會依照專業提出意見。

陸正義詢問,都委會通過的案子,市府可以不公告實施嗎?劉秀玲表示,2005年修法後內政部有函釋,她印象中沒看過都委會審議通過的案件,市府會不核定的,這個案子看起來市府沒有異議、京華城也沒有異議。

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5月22日出庭面對檢察官詰問時曾說,《都市計畫法》第24條可以給予容積獎勵,今天陸正義對劉秀玲也問「京華城可不可以適用都市計畫法24條申請容積獎勵?」劉秀玲回答對。陸正義提示市議員苗博雅2021年議會質詢提到「有哪一個案子跟京華城一樣拿到這三個獎勵(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當時劉秀玲回答「申請人自行擬定的獎勵項目,每個案子都不一樣」是什麼意思?劉秀玲說申請人依據都市計畫法自提的獎勵名目、辦法,在不同案子會有不同的討論。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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