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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搜1星負評客人個資 網紅咖啡店老闆慘了

▲韓系網紅咖啡店不滿客人留1星負評,肉搜客人個資公布。(圖/記者劉松霖攝

▲韓系網紅咖啡店不滿客人留1星負評,肉搜客人個資公布。(圖/記者劉松霖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一家韓系網紅咖啡店老闆,不滿客人留1星負評,肉搜公布客人照片、學歷等個資,還嘲諷客人的長相。受辱的女客人提告,檢方不起訴,她聲請再議遭到駁回,改向法院提起自訴反而告贏,法官判決咖啡店老闆4個月有期徒刑。

本案發生在2023年5月,陳姓女子到台北市大同區的咖啡店「.jpg Coffee」,點了140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員說低消200元,陳姓女子加點60元棉花糖餅乾,但店員回她「今天沒這個」,她因為剛吃完中飯,不想再點正餐,決定離開並告知店員「不好意思我不消費,以後也不會進來了」事後去咖啡店Google評論區留下1星負評,提到店家品項不齊全,拒絕再消費。

咖啡店孔姓負責人不滿1星負評,肉搜陳姓女子照片,公布在「.jpg Coffee」的Instagram,又在Facebook分享陳姓女子的個人頁面截圖,包括她的姓名、特徵、學歷等基本資料,並連發30多篇限時動態公審,甚至嘲笑她跟親友的長相。

陳姓女子提告公然侮辱、違反著作權法,地檢署不起訴,她聲請再議,高檢署智財分署駁回,向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獲准。

法院審理時,咖啡店孔姓負責人不認罪,辯稱陳姓女子留負評後,又有2名沒有到店內消費的人也留下1星負評,所以想要利用貼文發洩憤怒。

辯護律師主張,陳姓女子和她的親友都留負評,被告覺得對店內員工不公平,為了澄清和反擊負評,利用店內監視器和網路搜尋取得陳姓女子的個資,並在網路發表相關言論,這只是為了說明事實,並無違法。

法官認為,咖啡店負責人從陳姓女客人的Facebook下載照片,並結合姓名、特徵、學歷等個資後公開發佈,已侵犯陳姓女子的個人隱私權。陳姓女子要求刪除這些資訊,咖啡店負責人不但沒刪,反而繼續貼文,試圖引導外界對陳姓女子產生負面評價,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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