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快訊

鄭文燦貪污等11人遭起訴!住處搜出不明現金

▲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方在鄭文燦住處搜出不明大額資金678萬5千元。(圖/記者葉政勳攝)

▲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起訴鄭文燦等11人,檢方在鄭文燦住處搜出不明大額資金678萬5千元。(圖/記者葉政勳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被控在任內貪污500萬,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聲押卻兩度被法院裁定交保,經檢方抗告,桃園地方法院上(7)月11日第三度召開羈押庭,認定鄭文燦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桃園地檢署今(27)日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起訴鄭文燦等11人。

檢方目前召開記者會說明,檢方表示鄭文燦涉犯貪污、洗錢罪、涉犯業務侵占等4大罪,遭判12年徒刑,檢方也在其北市住處搜出不明大額資金678萬五千元,另外其施姓秘書住處也搜出87萬9千多元的不明資金。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查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