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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喊立院倒閣 學者轟:賴清德違憲慣犯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總統賴清德也支持,藍白發動彈劾總統賴清德。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5)日舉行第二場公聽會。(圖/何哲欣攝,2026.01.15)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總統賴清德也支持,藍白發動彈劾總統賴清德。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5)日舉行第二場公聽會。(圖/何哲欣攝,2026.01.15)

[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總統賴清德也支持,藍白發動彈劾總統賴清德。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5)日舉行第二場公聽會,律師林俊宏說,要解決行政、立法兩院爭議,應由立院發動倒閣,若認為做不到,就討論修憲,而不是發動更不可能的彈劾總統案,浪費社會資源。藍營推舉的專家學者則轟,賴清德就是違憲慣犯。

林俊宏說,當前憲政爭議的本質,是行政權與立法權陷入制度性僵局,而非單一政治人物的責任問題,《憲法》對此也早已設計明確解方,當行政、立法衝突無法化解時,應循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解散國會並重新改選的路徑,訴諸新的民意決定方向,這是成熟民主國家常見且正當的憲政機制,而非另闢蹊徑操作總統彈劾。

林俊宏進一步分析,彈劾與罷免在制度上分別處理法律責任與政治責任,彈劾的審查重點在於是否違反憲法重大義務,而非政策好壞。他指出,提案理由將行政院長是否行使副署權,或台積電赴美投資等政策選擇,轉化為彈劾總統的依據,在《憲法》與法律邏輯上難以成立,也使彈劾程序流於工具化,耗費國家資源,卻無助於真正解決憲政僵局。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表示,這次彈劾討論的核心只有一個,就是總統是否違憲。他認為,第一案的彈劾在程序與憲法邏輯上較為明確,但第二案並未精準聚焦總統應負的《憲法》義務。他直言,《財劃法》覆議案自2025年12月5日失敗至今已逾40天,《憲法》規定既已完成程序,總統就應依法公布,否則已構成違憲,相關責任最終恐須交由憲法法院處理。

彭錦鵬進一步指出,賴清德過去已有多項違憲爭議,包括擔任台南市長期間長期不進議會,曾遭監察院認定嚴重破壞民主與法治原則;此外,他質疑賴清德在2024年大選後主導大罷免行動,否定定期選舉結果,已違背總統誓詞。他也批評總統未積極履行提名大法官的憲法義務,導致憲法審理機制失衡,認為這些行為已構成違憲慣犯,有必要嚴肅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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