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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劾總統公聽會!學者列十惡行 他嗆打假球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總統賴清德也支持,引發藍白不滿,要求監察院彈劾卓榮泰,也在立院發動彈劾賴清德。(圖/總統府提供)
- 記者何哲欣/台北報導 2026-01-14 11:15
[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總統賴清德也支持,引發藍白不滿,要求監察院彈劾卓榮泰,也在立院發動彈劾賴清德。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4)日舉行公聽會,學者仉桂美批賴清德是造成憲政亂象的元兇,學者林騰鷂更列出賴清德十大惡行,律師黃帝穎則反批藍白提案彈劾賴清德,是在打假球。
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副教授仉桂美指出,我國憲政已出現空前危機,4成民意竟可違反6成民意,行政院覆議不被多數接受,僅有5位大法官作出的憲判又憑什麼具有權威?若未來少數民意皆依此模式,將造成憲政災難。她強調,賴清德不應一再試圖以司法解決政治問題,應尊重多數民意,面對現實政治的挑戰,而非依賴少數大法官的裁決來規避責任。
仉桂美進一步指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的判決明顯違法違憲,五院權力應相互制衡,總統並非五院首長,行政院送覆議失敗應接受多數民意,若僅憑5位大法官作出判決就可生效,將破壞憲政秩序,對各級法官亦失拘束力。她呼籲賴清德,應以政治智慧解決少數國會與少數政府問題,而非託司法裁決。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直指,賴清德自稱「我不貪、不取,你們為什麼要彈劾我」的說法,「無知、無恥又無賴」,他列出賴清德的十大惡行,包括賴清德違反《憲法》忠誠義務,競選承諾推動憲政與司法改革卻反而稱許相關作為;不依憲公布法令、不依法行政、不依憲接受立法院覆議、未正常召開行政院會議等「四個不一」,以及在文件中註記「已申請釋憲及暫時處分」,形同以政治信號干預法令程序。
林騰鷂進一步批評,賴清德長期操弄大罷免,兼任黨主席推動釋憲,侵蝕國會權力;將國政選舉化,以動員取代治理,對少子化與重大經貿政策交代不清;兩度遴選不合格大法官、放任憲法法庭違規判決,以及未核准監察院長辭職,皆嚴重影響憲政與司法公信力。林指出,總統頻繁下鄉動員,卻全面施政失能,罔顧民生,透過大罷免與輔選卸責立法院,只會讓人民更加看不起總統,形成憲政與行政雙重危機。
黃帝穎則說,彈劾案在法律程序上存在明顯瑕疵,藍白提出的彈劾理由屬政治攻擊而非法律責任追究,違反《憲法》及相關法規,尤其彈劾門檻必須達立委三分之二,但現階段僅過半,顯然無法成立。他強調,行政院長針對違憲法案採取不副署措施,是履行憲政制衡義務,保護人民與民主制度,立法院若不滿,可透過倒閣追究政治責任,而非假借彈劾轉移焦點。
黃帝穎也表示,總統對立法院並無配合義務,彈劾案要求總統到國會接受質詢,已違憲且不符國際慣例。他舉例美國及法國總統制,國會議員無權干擾總統報告,呼籲我國總統,應依《憲法》忠誠義務行使權限,不應配合國會的「打假球」行動。他節論,此次彈劾案完全是政治操作而非法律追責,凸顯國會濫用程序、企圖干預行政,形成憲政危機,影響民主秩序與制度穩定。
承理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岳洋說,行政院長副署權的性質本質上是責任政治與制衡權力,主要用來制衡總統而非立法院,副署權源自內閣制制度,行政權來自國會多數民意,院長需對國會負責,因此副署權設計目的是拘束總統行為,確保憲政秩序。他並引用中華民國歷史案例,說明過往行政院長拒絕副署的情況僅限於制衡總統,與對立法院抗衡並無關聯,現行《憲法》制度下,院長不得以副署權對抗立法院。
李岳洋也進一步指出,《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明確規範,副署權仍保留對總統命令的拘束力,修憲過程僅凍結部分人事任命權,其他副署權效力未改變,現在行政院以副署權拒絕對立法院提案的作法,已脫離《憲法》原意,是錯誤理解,行政院長應履行憲政義務,依法對立法院提出法案副署,維護民主制度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