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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二審判無罪高檢署將上訴 高虹安這樣說
▲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記者呂炯昌攝)
-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2026-01-06 10:39
[NOWnews今日新聞]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高等法院逆轉貪污罪為無罪,改判《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台灣高檢署昨天研議後,決定上訴三審。對此,高虹安表示,尊重,二審已判決貪污無罪,現在就是全力拼市政。
高虹安被控任立委期間虛報助理的酬金及加班費,一審依貪汙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去年12月16日宣判,逆轉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她於12月18日復職,返回新竹市府上班。
高檢署認為,高虹安確實具有詐領犯意,且原判決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上仍存違誤,判決結果違背法令;另,原同樣獲判無罪的前法務主任陳昱愷,依速審法第9條第1項第2、3款提出上訴的理由亦成立,因此一併提起上訴。
對此,高虹安今天則表示,尊重,二審已判決貪污無罪,現在就是全力拼市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