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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纏訟7年 馬英九二審仍判無罪
▲前總統馬英九。(圖/記者吳翊緁攝,2025.10.12)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2-31 10:35
[NOWnews今日新聞]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20年前擔任國民黨主席時賤賣中視、中影、中廣(三中案),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台北地檢署2018年起訴馬英九、前中投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蔡正元妻子洪菱霙、蔡正元岳父洪信行共6人,一審只有蔡正元因侵占中影4.3億元遭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半,其餘5人均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上午二審仍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只有蔡正元有罪,刑度與一審相同,但二審認定的侵占金額降為2.3億元。
馬英九一、二審無罪,依據《刑事妥速審判法》,檢方上訴必須是二審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上訴難度較高。高檢署表示,將研議提起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三中案,起訴後歷經1167天,台北地院在2021年10月27日一審判決,6名被告中唯獨蔡正元有罪,其他5人包括前總統馬英九在內都無罪,合議庭指出,馬英九從未當過中投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不屬於證交法特別背信或非常規交易的處罰對象;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分協商買賣,的確受到當年黨政軍退出媒體調款的壓力,但會議錄音檔顯示,他要求不能違法,只做原則性指示。

雖然檢方將國民黨設計的「天龍八步」這種金流複雜化機制,視為賤賣黨產的鐵證,不過台北地院認為,中視、中廣、中影股權交易價格並未低估,無法認定交易結果也賤賣。

出售三中是馬英九2005年接掌國民黨後,短短四個月就拍板定案的重大決策,這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頗為困難,國民黨礙於2005年年底是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最後期限,加上當時另有財務壓力,黨工退休金加上北高市長選舉,需要填補的資金缺口高達12億元,因此有急售壓力,不過大企業忌憚民進黨執政,不敢隨意出手,三中名下眾多不動產,不只牽涉龐大開發利益,部分產權更得打官司,增加交易難度。
國民黨原本跟中時集團余建新約好,93億成交,扣除53億負債,可賺40億,但後來余建新反悔,實地查核財務狀況後,他只想買中視,三中剩下一中;三中包裹出售破局,馬英九當年沒追究余建新,還幫忙找退路,為中廣與中影另找買家。

中影以31.43億賣給郭台銘的弟弟郭台強,他透過太太羅玉珍出面,與當時的中影副董莊婉均,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共三方組成經營團隊,分五期付款,頭兩期12億元,由莊婉均出資,付完前兩期,就可以取得中影經營權,後三期款項19億,由郭台強夫妻扛下。
中影交易合約有設計回算機制,不動產如果三年內出售,超出下限價格的溢價部分,按比例支付給中投公司,但郭台強入主後,發現資產價值遠遠高出合約底價,合約沒有規定非賣不可,所以沒有意願賣。
按照黨產會調查,原本蔡正元計畫透過出售中影不動產,以及增資、減資手法支付,但這等於用中影的錢買中影。更大的質疑是,中影賣31億,合理嗎?光是三大不動產:外雙溪中影文化城,八德路華夏大樓,西門町新世界大樓,在中投公司提出的鑑價報告裡,總價值高達73億,綠營質疑訂約違背常理、有不可告人的內幕。
中廣則由趙少康出10億元買下,訂金兩億元分為一億付現、一億支票,支票在三年後兌現,其餘八億,在交易五年後付清,趙少康比喻這像計程車司機開車還車貸,沒問題,但外界批評他,用中廣盈餘買中廣,做無本生意。
中廣名下也有多筆不動產,綠營立委估計價值90億,如果加上頻道出售應該破百億,但實際售價是57億,引發賤賣關注;趙少康顧慮中廣不少土地有官司,只願意花10億買頻道,還有47億的不動產,他只是代管,仍由國民黨營事業華夏公司掌控,華夏解散後,中廣相關資產由欣裕台接手,卻在2015年被查出資產大幅縮水49億,當時也有質疑國民黨從中暗槓的聲音。

就連余建新買中視也被質疑資金不單純,當初中時集團不堪虧損,剛收掉晚報大量裁員,哪來8.9億買電視台?同一時間,國民黨營的光華投資卻有6億多資金去向不明,加上飲料大廠保力達也傳出願付12億買中視,國民黨遭批評為何讓出低價者接手?
三中易主後歷經紛紛擾擾,2014年特偵組查無不法簽結,但黨產賤賣風波並未畫上句點,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後,北檢重啟偵辦並在2018年偵結起訴,如今北院、高院都判無罪,接下來將會決戰三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