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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民眾黨210萬行賄柯?李文宗律師曝行情價
▲檢方定調威京集團捐210萬元給民眾黨是行賄柯文哲,但李文宗的律師說,真正行情價應該是工程款的1%到3%。(圖/記者劉松霖攝)
- 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2025-12-22 21:15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柯文哲競辦財務長李文宗、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三名被告,進行政治獻金案的辯論程序,檢察官論告後,由李文宗答辯,他主張無罪,檢察官出身的辯護律師李傳侯對北檢「先褒後貶」,先讚揚承辦檢察官補充理由狀寫到三十狀「很認真」,再大酸特酸檢方自己習慣工作量與報酬不成比例,卻不知外面民間的行情並非如此,檢方認定威京集團找7名人頭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是賄賂柯文哲,但「行情價」應是1%到3%,不符本案的圖利金額121億。
李傳侯說,檢察官辦案很努力,補充理由寫到三十了,他都沒時間翻完;檢方起訴李文宗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收賄,但李文宗沒有收賄的身分、沒收到錢,也沒批任何送研議的公文,並無參與構成要件的行為。
李傳侯指出,調高容積率是都委會的職責,這是都委會的事,李文宗怎會想到柯文哲批示送研議就構成「職務上行為」?李文宗看到朱亞虎的簡訊(「小沈十分小氣的捐210萬(7人、依規每人30),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後任何事來麻煩您來做。」),除了想到政治獻金,還會想到什麼?這跟賄賂有什麼關係?
李傳侯話鋒一轉,先讚揚法官、檢察官很偉大,每個月領一樣的錢,但工酬不相當,但社會常態是工酬相當的,他以自己為例,「一個小小5公分厚的卷收10萬,這個案子卷那麼厚,怎麼可能只收10萬?」他說一般「協助得標」會以工程款的1%到3%之間,京華城案天上掉下來140億(應為121億),行賄價格不會是現在看到的210萬元,
李傳侯認為,本案除了收賄行情,收賄的對價關係、主體與隱密性都不符行賄案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