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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珍修法惹議 醫:台灣民主怪模樣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法,遭質疑要為助理費除罪化,也引發助理不滿,認為恐傷及現有助理權益。近百名國會助理12日在立法院大門抗議,要求陳玉珍撤案。(圖/葉政勳攝,2025.12.12)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法,遭質疑要為助理費除罪化,也引發助理不滿,認為恐傷及現有助理權益。近百名國會助理12日在立法院大門抗議,要求陳玉珍撤案。(圖/葉政勳攝,2025.12.12)

[NOWnews今日新聞]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但遭質疑不只要將詐領助理費除罪化,還會傷及助理權益,引發上百名助理們抗議,陳玉珍出面與助理代表協調後,允諾會將助理意見納入修法。精神科名醫沈政男說,即使修法,助理現有待遇與福利在修法後不會受到影響,重點是針對立委操作,而非助理個人,以避免助理受到牽連。

沈政男指出,民眾對於修法的疑慮,尤其黨派成員,往往將其視為縱容貪污、民代自肥。他認為,台灣的政治氛圍中,朝野間充斥猜疑與鬥爭,使許多政策無法順利推行,經常出現折返情況。陳玉珍提案修法背景之一,正是因新竹市長高虹安貪污案涉及11萬元而引起爭議,一審判7年多,引發二審法官釋憲請求,憲法法庭最終不受理,凸顯現行法律對於「公費助理」定義不清的問題。

沈政男分析,浮報助理費涉嫌貪污的案件主要有兩類:一類是未實際聘請助理而以人頭領薪;另一類如高虹安案,先浮報薪資及加班費,再回填公費,花費仍超支。他指出,現行立委助理費被視為公務員薪資,每一筆都需有憑有據,否則可能構成貪污。修法的重點在於消除「一張發票浮報即可能判貪污」的問題,而非完全解除所有貪污風險。

沈政男表示,修法將公費二字刪除,改由立委自支聘雇助理,使其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但若以人頭領薪仍會被追究。他以美國國會制度為例,助理薪資由國會撥款給議員,依選區大小分配,並不強制聘多少助理,且需定期公布助理姓名與履歷,由選民監督,既給議員空間,也能防止真正的貪污。

沈政男指出,台灣民主制度出現怪象,選民對國會議員不信任,且不明來源的司法人員介入監管,使立委工作受限,公務員亦因此打卡應付。立委任期4年,表現不好即可更換,無需過度監控日常細節。他認為,過度擔心貪污反而降低行政效率,而對助理費管理的過度苛責,並不能真正解決制度問題。

他指出,立委助理費的金額相對有限,難以構成個人致富之道。若信任制度完善,其實不需過度監管立委如何支出助理費,而應以立法品質和議事表現作為考量標準。他認為,一個優秀立委,即使聘少數助理,也可能比聘多名助理效果更好,因此制度重點應回到績效與責任上。

沈政男強調,修法除罪化的核心目的是保障立委操作空間,同時保護助理不受牽連。他認為,將助理費視為公費過度苛責,只會造成猜疑與緊張氣氛,並非真正改善政治信任與行政效率的方式。他呼籲,應透過合理監督機制與選民評價,平衡立委自由與防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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