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政治快訊

提案貪污5萬不罰挨轟天兵 翁曉玲喊冤了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中)提案遭律師出征。(圖/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中)提案遭律師出征。(圖/國民黨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市清潔隊員送拾荒婦廢棄電鍋殘值僅32元,被依貪污罪起訴,法院日前一口氣減刑四次,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因此提案修法,增列該法第12條中「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以貫徹微罪不舉,卻遭法界轟「天兵」。對此,翁曉玲今(4)日回擊,綠委、法務部也提案修法,且法務部版本行政院已審竣完畢,大家修法方向一致,卻扣她帽子,這根本就是造謠。

去年台北市環保局清潔隊員,因把殘餘價值約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拾荒老婦,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三個月徒刑、緩刑二年。翁曉玲提案修法,增列該法第12條中「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以貫徹微罪不舉。

怎料,此舉卻遭律師林智群狠批,貪污罪是最低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重罪,不是微罪,翁曉鈴不要亂用「微罪不舉」這個法律名詞,「那以後公務員每次收賄只要推49999元(5萬有找)方案,警察豈不是抓到也告不了你?」

律師顏紘頤也認為,這一次的電鍋貪污案開始讓社會大眾接觸微罪不舉與可罰的違法性兩個概念,正是讓立法者好好盤點應該納入哪些不罰微罪的好機會,結果一個天兵立法委員翁曉玲直接將微罪的標準定在50000元,更加凸顯了社會大眾對於所謂的微罪的認知差異有多大,也證明了未取得微罪的社會共識前,真的不大適合直接採用標準模糊的可罰違法性做為阻卻違法事由。

對此,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翁曉玲表示,除了她本人提案修法「貪污金額在5萬以下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外,包括民進黨立委賴瑞隆、陳冠廷、莊瑞雄等民進黨立委,和鄭銘謙部長都有提出相關修法。未來只要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情節輕微,所得利益在五萬元以下,可減輕其刑或免除其刑。

翁曉玲指出,目前法務部已經將《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案,送到行政院且審竣完畢,準備送立院審查。換言之,藍綠立委和法務部修法方向均一致,認為貪污情節輕微,但現行處罰卻相當的重,這種「情輕法重」的情況,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以及《憲法》的「比例原則」。

翁曉玲表示,個人提出修法後,卻遭綠媒、親綠律師栽贓、扣帽子稱,把「貪污除罪化」,根本就是造謠、雙標。翁曉玲特別強調,個人提出修法方向和內容,跟綠委、法務部所提的方向和內容幾乎一致,都是不忍看到清潔隊員基於善意,將殘值僅32元電鍋,送給拾荒老婦,而觸犯貪污罪;即便法官歷經四次減刑,最後仍判三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

翁曉玲表示,當立法者希望從法的方面解決「情輕法重」的問題,卻被綠媒、親綠的林智群大律師雙標曲解,完全沒看清楚修法內容,令人感到遺憾!翁曉玲呼籲行政院盡速將修法送立法院審查,國民黨團希望在本會期能夠完成修法。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查看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