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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強力抵制農地分類!張麗善:別再階級化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1)日召開審議會前記者會,喊話中央農1、農2分區應予以合併,避免農地出現「階級化」。(圖/記者葉政勳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今(1)日召開審議會前記者會,喊話中央農1、農2分區應予以合併,避免農地出現「階級化」。(圖/記者葉政勳攝)

[NOWnews今日新聞] 雲林縣所提報的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於去年12月31日送交內政部審議,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將在2日召開審議會。雲林縣政府今(1)日特別舉行審議會前記者會,由縣長張麗善親自主持,她再次強調,農1與農2分區應予以合併,避免農地出現「階級化」,並主張農地僅需依現況分為平地農地、山坡地農地與鄉村聚落農地,才能更符合當前實際使用環境。

記者會中,縣府相關局處皆到場,並邀請前台大農經系主任、台灣產業關聯學會創會暨名譽理事長徐世勳共同出席。張麗善指出,若將農地硬性區分為農1與農2,農民手中土地的價值將遭到明顯壓縮,權益也會受到重大衝擊,因此,雲林縣提出「農地不分階級」的訴求,認定農1、農2本質上都是平地農地。

張麗善表示,在審議正式展開前,她再度鄭重向中央喊話,要求合併農1與農2,並提出4大理由,首先,在農地條件分類上,現行農1、農2的畫設原則模糊,例如以整體25公頃、耕作面積80%等標準作區分,實際上並不能反映地力差異;從「農作物產量」的角度來看,兩者的生產條件根本無顯著不同。

張麗善續指,其次,若以「農業永續」為目標評估,農業部對農1與農2的補助標準與額度並無太大差別,顯示分類意義薄弱;再從「財產權保障」角度審視,農1、農2劃設後容許使用與使用強度不同,勢必造成土地價值落差;農地管制嚴格程度也不一,讓農民擔憂可能面臨裁罰。

張麗善提到,雲林是全台重要糧倉之一,從實際土地利用、農業生產條件與農地政策來看,國土計畫將農業發展地區細分為農1、農2,既不合理也不具必要性。因此,她呼籲中央正視雲林縣的需求,合併農1與農2,落實「農地不要階級化」,並改以平地農地、山坡地農地、鄉村聚落農地三類重新劃分。

最後,張麗善也強調,縣府堅守「農業權」,在維護「國家永續發展與糧食安全」的同時,也必須兼顧「土地開發效率與轉型正義」,因此希望中央從城鄉均衡發展的角度出發,支持雲林縣所提送的國土功能分區圖,並尊重在地產業的需求與規畫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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