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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歐珀500萬交保後首出庭!由兒子駕車載離
▲陳歐珀24日交保。法院裁定中要求陳歐珀不准與同案被告、妻子徐慧諭探詢案情,否則可能會重新羈押。(圖/記者劉松霖攝)
- 記者蔣欣倫/綜合報導 2025-11-25 20:09
[NOWnews今日新聞]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因涉嫌貪污、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名,8月被北檢起訴,求刑24年2月,經過174天的羈押,陳歐珀昨(24)日獲台北地院裁定以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並安裝電子腳環科技監控,他今(25)日再到北院出庭,陳歐珀的辯護律師主張,陳歐珀雖然有為推動法案召開協調會,但參與此案的立委有3位,且今日出庭的被告也表示,此案的壓力並非直接來自陳歐珀。
陳歐珀今日面對媒體時他一言不發,在法庭上也都委由律師代為發言,他本人未多做發言。檢方指控,陳歐珀在2016年至2020年間,涉嫌接受碼頭物流業者聯興國際賄賂413萬餘元,以及小客車租賃業者賄賂50萬元,並與妻子徐慧諭共同詐領立法院公費助理薪資411萬餘元,此外他涉嫌在2018年利用立委職權干預交通部計程車違規裁罰基準,收受50萬元賄款,並透過協會收據包裝成公益捐款以達洗錢目的。
陳歐珀的辯護律師表示,依照證人所述,會議的結果並非受到陳歐珀的影響,且當時參與其中的立委有3位,並非只有陳歐珀。此外,關於本案的壓力證人也說得很清楚,是來自整個機關的壓力,而非陳歐珀個人,加上當時有相關事件(新店計程車司機自殺)發生以及相關的陳情案,因此交通部才會如火如荼展開相關的排程,且當時會議也都是按照既定的行程去走。
北院昨日交保裁定認為,陳歐珀仍然否認收賄及洗錢等犯行,但相關的重要證人都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他就重罪部分串供證人的可能性,他收賄等犯行的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的保全,如命提出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可作為羈押替代手段,以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的進行,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予500萬元交保,一併裁定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命他定期向北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科技設備監控8月,也命他不得與同案被告、妻子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的行為,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的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
在歷經3小時庭訊後,陳歐珀一路沉默的順著北院樓梯走出台北地院大門,他的兒子駕車來接他離開。


